索引号 1133090300263906XA/2022-141550 公开日期 2022-02-14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组配分类 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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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舟山市普陀区人社局统计信息
发布日期:2022-02-1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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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序号

2021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内容

完成情况

1

深化普陀湾众创码头“一中心二基地四园区”发展布局。通过引人才、育项目、扩总量、提能级,进一步强化联动、内外发力,加快普陀湾(上海)众创码头和普陀湾众创码头城西园区的平台优化升级进程,打通普陀与上海的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大力推动成熟项目在普陀落地。新培育规上企业1家,全年新增创业企业共50家,新增大学生、退役军人就业100人以上,培育各类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5家(包括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年实际到位市外资金1亿元。

围绕产业平台年度目标通过扩平台、优服务、提能级,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今年11月,普陀湾众创码头新引进企业58家,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116%;招引落地1200万项目1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100%。累计新增大学生、退役军人就业142人,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142%;累计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型企业17家,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340%;累计引进硕士及以上人才17人,其中博士1人;新培养园区企业浙江双海实业有限公司、舟山市海渡旅行社有限公司2家规上企业。已到位市外注册资金1157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445万。今年1-11月,累计实现税收2586万,预计全年可实现税收3100万(今年8月上海园区管理主体和管理体制调整,我局为配合单位)。

2021年10月,普陀湾众创码头被评为市级“群团星”创建示范点(全市共8家,其中普陀2家)。省委《每日简报》及市委《工作交流》2021年第一期均专题印发了经验做法,得到了原区委书记张立军的批示肯定。积极争创“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省级申报工作年初已完成,得到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充分肯定,并被推荐到退役军人事务部参评(全省仅推荐两家单位)。普陀湾众创码头成功申报“全国众创空间”(为全市唯一申报单位)。

2

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引力度。完善建立基础性人才认定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岗位需求进行精准引才。通过举办线上线下各类大学生招聘会,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在普陀创业就业,全年引进企业高级经理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1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3800名在普陀创业就业。

今年,积极举办线上线下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全年累计组织25家(次)企业赴山东青岛、江苏镇江、河南信阳等地高校参加各类招聘活动10场。

1-11月,新引进高校毕业生3950名(包含企业高级经理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13名,硕士11人,博士2人),完成市定年度考核目标的104%,年底最后冲刺力争区定完成高校毕业生4000名的目标。

3

落实新一轮技能人才培训相关政策。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区培训各类技能人才7350人次,进一步壮大全区技能人才队伍。

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认定工作。全区共有12341人(包含渔业船员培训5279人,合格4141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68%。人社技能等级认定4481人,合格3849人,其中技师以上353人;参加疫情期间线上培训2706人次,备案62家企业,支出180.6万元。新增高技能人才1674名。

今年自助培训企业普陀区现有企业认定机构6家,社会化职业技能认定机构3家,其中已有6家机构开展过职业技能认定工作,11月份舟渔公司和冠素堂将相继开展技能认定工作,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1月完成企业认定机构备案工作。

4

实施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程。围绕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加快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全年力争引进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0名。

为加大我区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提高引进人才专业素养和整体水平,在2021年3月30日印发《2120年普陀区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开发目录》。2021年5月11日发布《2021年舟山市普陀区部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全年新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20名,完成年度指标数的200%,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目前已全部正式入职。

5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工程。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举办建筑、交通、水利行业等不具规定学历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全程提供服务,全年培养晋升专业技术人才800人。

全区新增培养晋升专业技术人才1139人,完成年度指标的142%,其中晋升高级职称88人,晋升中级职称人488人,晋升初级职称563人。不具规定学历晋升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共115人参加培训,其中初级45人,中级70人;8月1日,组织了考试,通过108人,其中初级44人,中级64人。

根据重点企业需求,通过“校地合作”、第三方机构中介等方式,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进行合作,进行柔性引才。新建专家工作室3家,为浙江舟山海王星蓝海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海士德食品有限公司和舟山市普陀海汇水产有限公司,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50%。



6

深入推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工作。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低收入家庭就业扶持,全年举办12场次招聘会(包括网络招聘会),新增就业5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截至目前,组织各类招聘会20场次,其中线上4场、线下16场,全区城镇新增就业552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2%,控制在3%以内。1、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目前对全区399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已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54人,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237.30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691人。2、开展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帮扶382人次。3、开展职业技能和专项能力培训。截至10月底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高级工一次性证书补贴共295.11万元,累计培训1840人次。4、搭建用工求职平台,累计提供就业岗位9731个,现场求职入场2882人次,线上求职日常(观看)3.7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97人。

7

实施社保参保扩面(企业社保减负)工程。稳步提高渔民养老保障待遇。实施全面参保计划,推进精准扩面,确保我区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做好工伤预防县区试点联络站工作,监测工伤发生数量、基金支付压力等数据。

1、推进参保精准扩面,截至11月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2208人;城乡居民养老保59602人。我区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达95.65%。2、实施企业社保减负工作,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2021年共计减征基本养老保险费2243万元,减负企业3802家;减征工伤保险费138万元,减负企业3845家。完成2021年度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及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作,除一类行业外,2021年现行工伤保险率下调50%,且不低于一类行业费率,惠及全区4400余家用人单位,预计全年共减免约1367万元;同时对2018年5月—2018年12月的参保企业进行工伤保费减半征收退费,涉及2085家企业,共计约减免433万元。3、稳步退休渔民养老保障待遇,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9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5元,同时对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渔民,高龄补贴增发10元/月。

8

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全力以赴“根治欠薪”,持续推进“舟山市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平台”括面提质。实现全区企业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关系矛盾有效化解,全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将沈家门街道海洋生物园区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5家单位列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已经完成对全区170家企业劳动用工体检及组织482名劳动关系协调员业务技能培训。11月底累计巡查在建工程项目75次,完成“双随机”抽查35次。处置联合预警上报欠薪隐患信息12件,处置应急联动欠薪信息683件,处置国务院欠薪平台线索信息135件,处置12345欠薪派件共386件,共立案查处102件劳动监察案件,帮助1862位劳动者追回工资款4736.6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12件,已结案件588件,结案率达96%,其中裁决65件(其中一裁终局率63%),调解455件,裁定68件,调解率达88.9%;涉案金额3372.97万元,结案金额2124.89万元。通过网络受理案件115件,网办率为18.8%。通过“三方”协同推进,全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9

推进政务服务2.0系统升级工作,落实《舟山市人力社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要求,加快推进人力社保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相关门户网站等做好事项公布、政策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持续加强人社系统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便利企业群众享受好办易办的人社服务,积极构建数字化人社政务服务体系。落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做好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系统升级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全省系统平台2.0的应用,有效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全年办件量达76474件。

全力推进“浙里办”APP宣传推广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宣传渠道,提高全民信息应用能力和意识,共享信息社会发展成果,积极引导办事者在“浙里办”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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