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普陀区档案局紧密围绕《“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浙江省2021—2025年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舟山市档案事业发展》《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在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根据普陀区档案史志事业发展需要,编制《舟山市普陀区档案史志事业“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发展思路,制定发展目标,为普陀区档案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由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4个方面组成,按照《规划》的章节顺序,对《规划》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
(一)发展环境
1、“十三五”时期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区档案史志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党史、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推进档案史志工作。从服务中心大局担当有为、依法治档水平不断提高、档案基础业务扎实推进、档案数字建设创新突破、档案安全保障全面升级、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史志编研工作成果丰硕、资政育人作用发挥明显八个方面,展现“十三五”期间普陀区档案史志事业的发展成果。
2、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机构改革后档案工作治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档案事业区域间、部门行业间发展不平衡现象依旧存在,基层基础、数字化改革和科技创新有待加强,专业人才与快速发展的档案事业需求不相适应。
“十四五”期间,档案作为基础性文化资源的价值越来越突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各项事业的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档案工作提出了开放利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更高要求;数字政府、整体智治等新形势,对档案工作提出了创新理念方法进行全面数字化改革和智治升级的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及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领悟关于历史和历史科学、关于地方志的重要论述,坚持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循档案工作“三个走向”,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深化“五档共建”,深化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融入“整体智治”,实现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紧扣“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质量推进党史和文献各项工作、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
2、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正确方向,二是坚持依法治档,坚守安全底线,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优化利民服务,四是坚持服务大局,保证质量第一。
3、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全区档案法治效能、档案服务水平、档案现代化程度大幅提升,形成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业相适应的档案史志事业发展新格局,基本建成与舟山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效服务好“重要窗口”的档案史志事业发展体系,为建设档案史志工作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具体发展目标为:一是进一步提高档案治理能力。完善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档案工作在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源体系。档案资源覆盖面更广、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结构更加优化,有效落实档案“应归尽归”,实现区档案馆馆藏总量增长20%以上,提升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进一步增强档案服务能力。“以人民为中心”档案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加大档案开发开放力度,提高档案共享程度,提升档案文化教育服务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备档案安全保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牢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有效提高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五是进一步提升档案信息化水平。开创档案工作整体智治新局面,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档案事业各项工作,建成档案工作智能监管应用系统和全区档案数据共享中心,构建形成数字治理、科学精准、协同高效的档案工作运行体系。六是进一步增强档案史志工作活力。输出档案史志文化精品,扩大宣传影响力持续,健全人才培养激励和教育培训机制,建设一支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优良、作风更加过硬的档案人员队伍。
(三)主要任务
《规划》一共有7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挖档案资源信息
加快推进档案开放利用。提高档案开放审核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开展馆藏满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按要求区档案馆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鼓励引导各单位档案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需求。
提升档案利用服务能力。优化档案利用环境,简化档案利用程序,深化查档在线服务和档案远程利用手段,实现全程网办、电子出证。
进一步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积极提供档案资料服务主题宣传,推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档案文化精品,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和涉农档案资源价值。
2、提升档案治理效能,深化法治档案建设
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档案部门履职能力建设,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的模式。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督查检查考核机制。
严格规范档案行政执法。明确档案主管部门权责清单,开展“双随机”掌上执法,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实现监督检查规范化、精准化。
加强基层档案工作监管。推进基层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顺应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新模式,实行村级重要档案报备制度,因地制宜开展“村档乡管”,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成乡(镇、街道)档案馆。
创新档案监督指导方式。探索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创新建设项目档案监管方式,做好档案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应用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档案领域政府购买服务。
3、聚焦档案资源体系,深化民生档案建设
加大档案资源收集力度。持续加大依法接收档案工作力度,加强反映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和地方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及教育、就业、卫生、社保、住房等重要民生领域档案收集工作。
加强档案资源质量控制。规范立档单位建档工作,督促档案室《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制定和年度归档检查,全面控制档案资源质量。
加快档案资源数字化改革。完善电子文件归档机制,建立以数字资源为核心的档案资源体系,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加强电子公文、电子政务数据、社交媒体、公务电子邮件、新媒体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4、坚守档案安全底线,深化平安档案建设
筑牢档案工作安全防线。规范档案保管、档案流转等业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上网档案信息审查制度和档案利用制度,加强对重要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测试。
完善档案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加大档案工作安全检查力度,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
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档案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和软硬件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完善档案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制度,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
5、融入党政整体智治,深化智慧档案建设
全面融入数字化改革。夯实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拓展档案数据智慧服务场景,全面开通“查档直通车”,加快推进档案馆(室)数字资源共享利用。
构建档案工作整体智治体系。2022年完成《普陀区档案归集智能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与OA系统、档案管理系统、浙江政务服务网等3个系统数据信息对接并上线运行,2023年,实现80%核心业务网上协同,2025年,实现核心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全面对接。
夯实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基础。推进党政机关全面建成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信息系统等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一体化、网络化、协同化、智能化,到“十四五”末,全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74家单位100%建成省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
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推动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一体化发展,深化长三角区域民生档案一网查档、掌上查档和电子出证,扩大“异地查档、跨馆出证”惠民服务覆盖面。
建立档案智能监管模式。整合档案资源和业务数据,推行档案工作指数化监管,全面推进档案政务服务和内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100%实现掌上执法。
6、拓展史志编研领域,发挥史志育人作用
加强地方党史研究。推进党史基本著作编写出版,深化专题研究,做好《普陀党史人物(第二集)》资料征集及编辑工作。
深化党史宣传教育。举办知识竞赛、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推进党史宣传教育。加强现存革命遗址保护,在展陈功能的提升上当好参谋,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红色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推进志鉴编纂工作。推进、指导部门(专业)志、镇(街道)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做好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和地情资料整理和海洋文化研究以及地方史志资政工作及史志宣传活动。
7、确保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深化活力档案建设
加强档案史料征集。创新档案和史志资料征集渠道,加大散存于社会上的珍贵档案和史料的征集力度,鼓励个人、家庭、社会组织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或寄存。
推动档案宣传创新。精心设计主题宣传,营造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时代性和吸引力。加强专题宣传,发挥档案的价值作用。
推动档案史志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人才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持续抓好专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比武,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的激励作用。
(四)保障措施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实施、加强档案宣传4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档案史志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史志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检查评估、专项督查的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档案工作的重大问题。
2、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对档案史志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档案保护和开发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史志事业的发展。
3、强化组织实施。
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查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检查,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4、加强档案宣传。
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宣贯,提高档案史志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档案史志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舟山市普陀区档案史志事业“十四五”规划》由区档案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方式为区委办档案业务督导科;电话:0580-3029702。
原文链接:http://www.putuo.gov.cn/art/2022/2/17/art_1229795875_58953085.html
索引号 | 11330903002639203Y/2022-133482 | 公开日期 | 2022-02-17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舟山市普陀区档案史志事业“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1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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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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