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舟山市整改工作验收销号制度>的通知》(〔2019〕19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舟委发〔2019〕31号)第二十七项:重点治理矿山治理工作不到位,《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中涉及舟山的重点治理矿山清单有39处,舟山市金凯建材有限公司、舟山市金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岱山衢山鼠浪花岗石二厂、嵊泗县盛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石场、嵊泗县北鼎星石料开采有限公司花鸟猢狲嘴头石宕和普陀区虾峙西白莲长山咀建筑石料矿重点废弃矿山等6处未列入《舟山市废弃矿山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改目标:确保我区3个废弃矿山项目完成治理。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1.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点一方案”开展治理。委托资质单位编制治理方案,根据不同废弃矿山实际针对性落实不同治理措施,通过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治理;
2.落实责任主体,加强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完成治理。落实六横镇、虾峙镇和登步岛管委会为治理责任主体;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监督六横镇、虾峙镇和登步岛管委会抓紧开展3处废弃矿山治理相关工作,并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废弃矿山治理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以上3个项目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
整改完成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舟山市金岛矿业有限公司、舟山市金凯建材有限公司火烧湾废弃矿山和普陀区虾峙镇西白莲长山咀建筑石料矿已完成治理,并通过区级初步验收和市级复核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 2022年3月1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80-3711637
联系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