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我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紧扣我区“十四五”规划要求和全面深化法治普陀建设部署,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教科书式执法创新活动和全警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坚持管理精细化、执法智能化、办案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现对照《2021年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解》,简述工作如下:
一、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根据“宪法进万家”和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相关要求,结合我局法治宣传教育的计划,各部门结合治安巡查、社区警务、行政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派出所消防监督等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在12月3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分局民警到台门远东齿轮有限公司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资料、宣讲宪法知识等形式,引导企业员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舟山市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按时清理,及时报备。
三、政府职能转变
设置证明和出具证明严格遵照公安部《关于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和取消有关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的通知》、《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和舟山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精神;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规定,无在清单外变相设置证明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无法定依据设置行政许可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调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专班,2019年5月起,遵照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取消了“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出海船民证核发、合资船船员登轮证核发、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核发”等四项审批,统一改为备案,并明确了审批取消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紧紧围绕市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公安机关窗口服务职能,采取压实窗口防疫、优化疫时服务方式、开启服务绿色通道“三举措”,落实各项风险管控制度,制定人流高峰应急预案,力推“延时服务”、“节假日轮班服务”、户籍业务、证明出具“上门办、网上办”服务等便民举措,周末安排值班人员办理应急事项,实现公安窗口便民服务“不打烊”。7月以来,延时办理、上门办理、节假日办理共计526件,非接触办理居住证、流口业务1652起,确保群众办事办证有序安全。
全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制定《普陀区公安分局“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规定了容缺受理制度并得到贯彻实施。由办证窗口提供相应的资料补正承诺书和回执。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政务事项,办证窗口先予受理和办理;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让群众提供。 在旅馆业审批中,依照《浙江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审批试行办法》规定,如申请人根据公安机关依法告知的审批条件、要求等事项,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保证其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有关设施设备符合许可条件要求。公安机关据此向申请人当场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行政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依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无违约毁约重大行政合同情况。分局聘请了上海瀛泰(舟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军军为常年法律顾问。
五、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的程序规定,严格遵照《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严格落实审核工作责任主体。
分局建立《集体议案制度》、《案件审核审批工作规定》、《专兼职法制员工作职责》等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实行办案单位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分局法制审核员、分局法制审核部门领导、分局领导五级审核审批责任制,确保行政执法依法、公正。2021年分局裁决的行政案件798起,除了130起按快办机制由办案单位法制员审核外,其余668起全部经分局法制部门审核。
分局配备有执法记录仪300套,一线执法民警、一线执法单位和执法相关单位均按需配备。监管场所、办案场所、询问室、受案接警室均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视音频记录。
分局包括所属公安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均通过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推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分局执法人员的身份为人民警察,均持有执法证件“人民警察证”。全面落实执法辅助人员(辅警)管理制度,区委区政府办印发《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分局制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层级管理及薪酬管理暂行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等规定,并每季开展辅警队伍建设督导通报。
六、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今年分局经侦部门经办经济犯罪案件9起48人,涉4家民营企业,均依法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造成影响。
七、公安执法规范化
2021年分局继续推进教科书式执法实践活动,开展了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执法规范化提升活动,深化“智慧法制”体系建设(推行可视化远程取证、建立警务通移动办案模式、推进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探索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加强执法服务保障,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名列前茅。
八、法律援助和律师执业权益保障
分局积极落实二高三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看守所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了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保障生活服务。
遵照二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确保律师执业权利的实现,保障依法及时会见。在办理案件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材料。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移送审查起诉决定的,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九、“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分局立足辖区实际,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为民服务举措,创新为民服务方式,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前移矛盾化解端口,延伸服务触角,持续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成效。
(一)坚持源头治理,做到“矛盾不上交”。一是优化勤务机制。依托“两队一室”工作架构,结合小长假、旅游旺季、鱼汛季节、气候现象等不同时空的治安特点,实行“鱼汛警务”“大风警务”“旅游警务”等勤务机制。充分发挥情指中心、综合指挥室统领作用,迅速调动铁骑、接处警巡逻车等专职巡控力量,推动“三骑”深度融合,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局面,避免矛盾激化。二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警调衔接”“拘调衔接”“律师驻所”“司法确认”等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创新实施“民警村干部制”“驻企指导员”等机制,主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在5个派出所建立驻所调解室,择优聘用人民调解员,其中沈家门所工作室已申报浙江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三是打造“离岛警务”品牌。针对偏远海岛多、驻岛警力少、离岛管控难的实际,创新“离岛警务”模式。在住人岛屿上物色责任心强、调解经验丰富、具备法律知识的党员群众、村委干部及治安积极分子组成“离岛管家”队伍,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因时、因地、因人做好旅游消费纠纷、涉旅行业纠纷和小型土地纠纷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坚持以防为主,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方面,推进海上联勤警务站建设。打造全国首个“海上枫桥”流动警务站,强化涉海职能部门力量整合,共同开展涉海案事件处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渔民管理、安全防范宣传、海上治安巡逻检查等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离船、大事不出港、矛盾化解在海上”的目标。另一方面,筑牢智慧防控网络。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单位、无案社区(村)等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区委将“降发案、压警情、防风险”纳入基层组织平安考核,统筹推进全区智能安防体系建设,通过车流、人流实时监控,发挥“警保联盟”优势,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累计完成32个“智安小区”、34家“智安单位”、60家“智安校园”建设。
(三)坚持便民利民,做到“服务不缺位”。一方面,入驻矛调分中心、微中心。基层所队主动融入乡镇街道矛调中心、村(社)矛调微中心,做大做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代销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上行。现已进驻乡镇街道矛调分中心7个,村、社矛调微中心94个,其中常驻8个,轮驻32个,随驻61个,进驻率100%。另一方面,设立评理说事点。在15个偏远住人海岛专门设立评理说事点,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区中威望较高的老党员、老干部、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调解,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的多元化化解体系。针对群众不满意现场调解的情况,社区民警及时做好登记,约定时间到警务站评理说事点,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点评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起,真正做到“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有效防止矛盾升级。
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贯彻《普陀区公安分局以案释法工作规定》,积极编写说法案例,积极践行以案释法,每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并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事项。2021年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1378份。
(二)开展禁毒专项宣传。今年以来,分局聚焦打造“无毒普陀、平安普陀、幸福普陀”目标,通过“协同化管控、全民化宣传、贴心化帮扶”等举措,全面筑牢禁毒防线,实现辖区吸毒人员“零增长”。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监督寄递企业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共发现打击3起网络邮包贩毒案。联合区卫健部门,对全区24家医疗机构开展了麻精药品检查,严防麻精药品流失。与市场监管、文广旅体等部门联合,常态化对娱乐场所、宾馆、出租房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切实筑牢了禁毒“防火墙”。大力营造氛围 全民化宣传禁毒, 11月9日上午,在沈家门渔港,分局联合东海渔嫂禁毒队,组织了一场禁毒宣传表演,通过简短精炼有趣的语言,配合丰富的肢体动作,把禁毒知识和文艺表演结合起来,提升了宣传效果。为了提升禁毒宣传质效,分局有关部门还发动寄递行业力量,开展“快递小哥”流动禁毒宣传活动,利用“快递小哥”日常骑行路线覆盖广、流动性大等优势,在送货电动车上安装禁毒宣传牌,让禁毒知识跟随“快递小哥”走街串巷,送到城区各个角落。此外,还以展茅街道东海渔嫂禁毒示范点为阵地,结合禁毒“六进”活动,围绕青少年、渔船民、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日常提醒、耐心帮教,提高群众防毒拒毒意识;联合各镇、街道、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发动治安积极分子,建立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共同说服教育种植者自觉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共同营造打击毒品犯罪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人文关怀 贴心化帮扶活动。会同镇(街道)及东海渔嫂禁毒联盟等单位、团队,定期开展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佳节,走访慰问辖区吸毒人员困难家庭;针对困难未就业人员,制定‘一人一策’帮教制度;联合易制毒企业、保安公司、职业培训学校,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暖心慰问50余人次,成功帮助10余人实现再就业。
(三)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民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有利条件,每年对各中小学校至少进行1—2次的法治辅导讲课。以学生集中报名、开学首日及新学期家长会为契机,针对校园盗窃、“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等集中高发的实际,总结提炼相关案例说法,结合设立宣传牌、发放宣传材料、开学典礼集中宣教、模拟情景训练、新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集中向师生、家长传授安全防范教育“开学第一课”,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开展警营开放宣传。定期举行“警营开放日”“小记者进警营”“参观社区安防体验馆”等活动,让辖区师生及家长更加直观地了解警务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如11月24日,桃花派出所、桃花交警中队联合在桃花中心学校开展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视频、实物展示以案说法、以图说法,讲述超速行驶、酒后驾车、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四)精心组织“心防”(防通讯网络诈骗)行动。今年以来,分局坚持“打防治并举、以防为主、以打为要、以治为基”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主导、多部门主管”的反诈工作格局,通过线上、线下“地毯式”“精准化”宣防模式,构筑一张精密宣防网,切实守牢群众钱袋子。今年以来,电信网络电诈发案同比下降35.5%。全力打造“心防”工程,依托心防工作专班,时刻紧盯全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体发案形势,深入细致开展分析研判工作,针对易受骗群体、多发区域、高发时段等特点,通过入户走访、集中设摊、微信推送、宣讲授课等网上网下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地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顶层设计,依靠党委政府,建立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区“反诈联盟”。发挥93反诈专业队宣传作用,开展反诈大讲堂宣传,依托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在微信公众号开设防骗专栏,每日更新诈骗手段及对应的防范技巧,每周专题发布电诈典型案例解析,发动全体民警、辅警及反诈志愿者积极点赞转发,将防范宣传拓展到朋友圈、亲友圈。组建专业顾问团队,开通抖音账号,官方宣传反诈知识。“心防365”反诈日历海报、“反诈三句半”短视频、反诈直播,充分利用本地媒体资源,在黄金时段播送反诈案例和公益宣传广告,揭露诈骗手段,传授防范技巧,普及反诈知识。分局已建立“六级反诈微信群”209个,发展反诈社会宣讲员145人,依托抖音“安安防骗所”和分局微信公众号开展心防系列宣传,落实企业走访制度,组织“93”反诈专业队进企业,开展“无诈企业•你我共建”活动,指导企业防诈宣传队如何开展反诈宣传。针对大部分电信诈骗案件最终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完成的特点,对接金融单位指导推动“心防”工作。通过对银行员工培训“问、看、核对”识别发现和防范阻截电信诈骗标准化流程,筑牢大堂经理“首问”、保安“巡查”、柜面工作人员“核对”三道防线,守住临柜防范诈骗关口。银行建立可疑资金临时止付机制,减少被骗损失。以金融网点银行工作人员和临柜保安为重点,招募反诈骗平安志愿者;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图册,摆放宣传资料,并在ATM机逐一粘贴警示便利贴,营造“人人提醒、时时提防”的防骗氛围。今年以来,银行系统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守住反诈“最后一道防线”,联动公安机关劝阻多名群众转账汇款。此外,分局还根据预警信息与对象风险实际,按照“低危、中危、高危、紧急”进行分级分类,明确“短信、通话、见面、阻断”工作步骤,实行快速联动、同步处置工作流程,确保快速落地处置,实现“精准化狙击”。通过三级劝阻机制,利用扁平化指挥,“点对点”高效反制,在见面劝阻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可疑APP、网址、电话、短信等进行登记,及时反馈反诈中心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劝阻漏洞,形成工作闭环。今年来,共回访劝阻群众45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多元。除了宣传劝阻,分局还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破获率同比上升129.2%,电诈人员打处数上升94.7%,追赃挽损总额是去年的3.9倍。
十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情况
分局深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列入分局各单位定期学习内容。 4月7日下午,分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机关民警代表,各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看守所主要负责人及民警代表在分局分会场、本部门分会场参加了市公安局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永波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辅导讲座)。9月29日下午,分局组织中层领导以上民警参加了公安部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视频讲座。
践行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思想,研究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执法实践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把思想品德过硬,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民警充实到法制审核部门,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坚持公平正义,有案必立,有罪必究,违法必罚,以事实为依据,以程序为遵照,以基准为遵循,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每一件行政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