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3260/2022-141340 公开日期 2022-02-07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7  14: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各司法所:

根据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元旦春节暨冬奥会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省厅《关于切实做好 2022 年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司法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强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岁末年初,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较多,这一时期是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脱漏管的重要时间节点,加之疫情防控的需要,目前我区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全局上下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安全防线,始终牢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责任”。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充分工作准备。社区矫正机构和各司法所负责人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确保春节、北京冬奥和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

二、落实工作举措

(一)加强重点人员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春节前的集中大排查大走访和安全隐患大整顿活动,积极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及时开展信息化核查和实地走访排查,召开矫情分析研判专题会议,有关排查走访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经排查确定的重点人员名单请于 1 月20 日前报矫正科,今后发现的重点人员情况即查即报。

(二)严控外出请假审批。一是原则上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北京及其周边地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需及时逐级报送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备案。二是即日起至 3 月 31日,非特殊情况不得审批外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申请,7天以内的请假外出申请全部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批,一次申请外出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5 天。三是春节期间倡导就地过年,严控离开本市范围的探亲审批,本市范围内可以有序组织返乡探亲。四是公益活动不能超 10 人,充分运用“浙里矫”“之矫汇”APP 组织线上学习,线下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一次不能超 10 人。

(三)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全面启动和加强“日报告”制度和信息化核查工作,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期间,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实行“一日一报告、一日一见面”,对重点人员和“五独”“五涉”“四史”对象落实每日上报定位和视频见面。二是每日安排专人滚动式开展全员信息化核查,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要通过省厅“云雀”全纬核查中四级核查数据库的核查记录做好监督工作,走访排查情况请及时上传省厅综管平台登记备查;三是对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违规情况的,应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并给予相应处罚,并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三、落实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制度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要建立 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局办公室和社区矫正科,经局领导审定后,在 2 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局,涉及社区矫正负面舆情,主动与有关部门协作,第一时间发声、有效遏制舆情炒作。1 月 30 日起,各司法所每日下午 3 点前在普陀区社区矫正群里向区局报告社区矫正安全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重要事项务必即时报告。


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2年1月14日

舟山市普陀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1).pdf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