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406K/2022-133276 公开日期 2022-02-0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普陀区现代农机装备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2-0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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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普陀区现代农机装备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最大程度发挥农机补贴政策效益,全力满足现代农业对机械化生产需要。

二、办法的制定依据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 号)、《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 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舟农发〔2021〕42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舟普政办〔2020〕73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蔬菜基地建设与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舟普政办〔2020〕23号)等。

三、办法的内容要点

办法共分4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产保供,将粮油、蔬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所需机具优先列入补贴范围;坚持创新导向,强化对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坚持阳光公开,落实补贴办理时限和机具核验要求。

(二)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①列入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共 15 大类 41 小类 155 品目,具体目录以省级公布的农机购置品目为准。②农机数字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北斗智能终端、物联网智能设备等,且须配备精细化管理平台,能实时共享相关农机作业数据。③其他机械强农专项农机项目。

补贴标准:①对列入市级补贴范围共 10 大类农机具统一实行累加补贴,在享受中央、省、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购置总额的 15%补贴(其中中央明确地方配套资金不包括在 15%内,购置总额以发票为准),其中用于粮食生产机具的按补贴标准 3 执行,用于-4-蔬菜基地蔬菜生产机械的按补贴标准 4 执行。②对列入市级补贴范围海岛丘陵山地区域适用性强的10 小类重点机具统一实行追加补贴,在享受中央、省、市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再给予购置总额的 20%补贴(其中中央明确地方配套资金不包括在 20%内,购置总额以发票为准),其中用于蔬菜基地蔬菜生产机械的按补贴标准 4 执行。③对列入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谷物烘干机、纯农田拖拉机(轮式、履带式)等粮食生产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在享受中央、省市各级补贴基础上再累加补贴 20%。④对小型耕作、育苗、定植、整枝、植保、采摘等蔬菜生产机械,在扣除上级农机购置补贴后,再补助 50%。⑤对开展农机服务作业的机械加装农机信息化智能终端装备的,在扣除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后,区财政给予剩余资金全额补贴(以购置发票为准)。⑥对创建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的主体给予 3万元的奖补;对创建省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的项目实施主体,区财政按项目总投资额的 10%给予补助(区级补助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且各级财政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 60%)。

(三)操作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统一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程序为自主购机、提交申请、审核核验、结算兑付;农机信息化智能终端装备补贴凭购置合同发票、现场安装使用材料等申请补贴;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奖补凭上级认定文件进行申请;省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补助凭上级认定文件、项目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申请补助。

(四)工作要求

强化信息公开,保障购机者、农机产销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政策实施公开透明。优化服务效能,全面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有效落实补贴办理时限和机具核验要求,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操作。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加强对异常情形的核验和监管。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普陀区现代农机装备补贴工作实施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本办法补贴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580-3805267。

原文:舟普农〔2022〕10号关于印发《普陀区现代农机装备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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