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30929348H/2022-139873 公开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 公安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治安大队(行政审批科、警卫科)
发布日期:2022-03-24  12: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机构负责人

治安大队大队长

机构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

0580-3664121

监督电话

0580-3664513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机构职能

组织、指导特种行业、娱乐场所、银行业金融系统、保安服务业等方面的治安监管,指导办理治安案件、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指导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派出所建设和见义勇为工作,指导治安重点人管控、社会面维稳工作。负责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管制刀具、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类物品的治安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并监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指导全区治安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治安隐蔽力量、治安保卫组织和公共场所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派出所相关治安业务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区通行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及居住证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安机关旅游警务工作。负责低慢小航空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对来普陀境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动局机关、所属相关单位深化各项便民举措,提升服务品质。集中承担有关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工作,协助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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