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289R/2022-140882 公开日期 2022-03-29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3-2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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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5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区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逐条逐项加以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区教育局党委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领导班子带队、政工科落实、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全体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落实。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上下联动,定期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其中第17个和第18个问题合并为1项整改内容),已整改完成26个,正在整改3个,清退费用166863.01元,建章立制8项,提醒谈话2人,约谈12人。

一、关于“抓思政教育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1年8月底,成立普陀区中小学思政课专项督导领导小组,对全区中小学校思政课、班队课开设情况开展了12次督查指导,发现问题4个,并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二)2021年9月,通过开学工作检查,调查了解全区中小学校思政课、班队课开设情况,未发现挤占现象。

二、关于“抓健康教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阳光体育活动”内容,严格审核各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程设置要求,坚决杜绝占用体育课现象,学生校内每天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在1小时以上,一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

(二)出台《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明眸亮睛”行动计划的通知》,针对《舟山市中小学(幼儿园)近视防控工作检查清单》25项内容,逐条检查整改。积极落实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学生视力检测监管项目,全区中小学、幼儿近视率比上年下降一个百分点以上。

三、关于“学前教育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停办向日葵幼儿园、小灵通幼儿园2所薄弱幼儿园,完成沈家门街道海城铭园幼儿园、六横镇双屿港幼儿园、六横镇双塘中心幼儿园独立办园工作,公办幼儿园比例由52.94%提升到56.25%。

(二)完成新苗幼儿园和三盛艺术幼儿园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普惠性幼儿园比例从88.23%提高到96.88%。

(三)扎实推进《舟山市普陀区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方案(2018-2022年)》,逐步实现招生“服务区”全覆盖。2020年招生服务区覆盖率为93.13%,2021年上升为98.7%。

四、关于“对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要求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照《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申报条件,重新排摸全区中小学真实情况,为下阶段指导学校创建省现代化学校作铺垫。

(二)优化渔农村特别是离岛学校的布局调整,持续推进东港中学与桃花初中部教学点捆绑式一体化办学管理。

(三)推进现代化学校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共有3所义教段省现代化学校,占比达15%,在全市各县区中居于前列。

五、关于“落实学生和教师减负工作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减少一线老师参与不必要的非教学工作。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建立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制度。

(二)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舟山市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普陀区中小学作业管理“双十”清单》等相关文件,保障“双减”工作落实落地。

(三)全区原有义教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5家,注销4家,转型非学科类6家,其余5家均为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义教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非率”全市率先达到100%。全面推进“5+2”中小学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有需求学生全覆盖,沈家门一初“双减”后勤保障工作获浙江卫视《中国蓝新闻》点赞;普陀小学《和美驿站:课后服务4.0》入选省首批“双减”优秀实践案例。

(四)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教师已持有心理健康教育A证11人、B证189人、C证2402人,公办中小学专任教师心理C证及以上持证率达100%,幼儿园教师持证率60%以上;全区共有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6所,省心理辅导一级站学校6所,心理辅导一级站、示范点学校比例全省领先。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普陀区教育局2021年度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等文件,成立局网络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完善新入职教师“堵漏”政审机制,组织开展2021届新入职教师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签订不参教信教承诺书。

(三)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课堂教学管理,开展“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红色基因 代代相传”“学宪法讲宪法”等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沈家门小学、普陀第二中学2名学生分获省“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小学组、初中组一等奖,成绩创历史新高。

七、关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没有做到‘两手抓两手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人员配备,精准解决根源问题。为党建力量薄弱的3所学校配备专职副书记。

(二)从严管理党员干部,严肃组织生活。各基层党组织以“跟着总书记学党史”为主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参训学习党员达8000多人次。

(三)深化党建品牌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学校、幼儿园党建品牌活动深入开展。沈家门第一小学“党建+课改 引领党员齐成长”党建案例入围首批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精品案例。

八、关于“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截至目前,全区36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已有23所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

(二)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须由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在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下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章程中明确“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九、关于“内部审批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新修订《舟山市普陀区教育系统自行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进一步梳理采购流程,加强采购申请、行政会议决策、局分管领导审批等流程管理。

十、关于“对自然人挂靠投标准入缺乏控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订《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明确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学校项目统一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招投标手续,所有环节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理,禁止自然人挂靠公司参与投标。

十一、关于“工程项目拆解规避公开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核实相关情况,对1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2021年,学校暑期维修项目均严格执行“一校一项目”原则。

十二、关于“工程建设关键程序节点控制有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学校暑期项目均邀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发布邀请函并确认。中标后,该项目经理全程参与项目的管理,在工程资料上签字并对项目的质量负责。2021年学校建设维修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等已严格按《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关于“部分学校负责人既公配电脑又享受租赁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负责人既公配电脑又享受租赁补贴的再次排摸,清退17名学校负责人电脑租赁费37000.00元。

(二)严格执行《普陀区中小学办公电脑配置改革暂行办法》文件,杜绝此类违规情况发生。

十四、关于“巡考人员领取工作日考务费缺乏依据”问题的整改情况

清退14名巡视员领取的工作日考务费17197.33元。严格参照执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考试中心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管理办法》(舟教发〔2013〕20号),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十五、关于“学校食堂历年盈余缺乏控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全区学校食堂历年盈余情况摸排,对12位校(园)食堂主任、相关学校校长进行约谈,提醒谈话1人。

(二)根据“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原则,逐步消化处理食堂历年利润结余。14所学校及幼儿园已完成整改,2所学校(园)将于4月30日前整改完毕,截至目前,清退伙食费共计112665.68元。

(三)完成《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初稿,4月30日前正式发文并严格执行。

十六、关于“内控制度制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内控制度要求,经局党委会议讨论,修订发布《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舟普教发〔2021〕100 号),在原教育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9项内容、制订4项内容。

十七、关于“个别制度可行性不强、执行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重拳整治违规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实地调查28起,查处违规补课24起。

(二)针对《舟山市普陀区教育系统自行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等可行性不强的制度,组织相关科室积极研究讨论,补充修改相关可行性操作条款,提高执行率。

十八、关于“对中小学校体育俱乐部运行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中小学校体育俱乐部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完成六横中心小学、沈家门四小、舟渔学校、朱家尖小学等4家中小学校体育俱乐部注销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剩余6家俱乐部注销工作。

十九、关于“支教民办学校规范清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区共有5名初中公办教师支教上师大附属中旭实验学校初中部,4名已回公办学校任教,1名将于2022年7月结束支教工作;支教小学部的公办教师均仅承担该校学区生班(实验班)教育教学任务。

(二)上师大附属中旭实验学校教师任课情况及公办教师超工作量教师薪酬发放办法已报我局人事科备案。

二十、关于“学校内部机构和职位配置缺乏控制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制定《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委员会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内部机构和干部配置的试行意见>的通知》,根据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明确学校内设机构设置个数、机构名称,配备的中层干部职数。

(二)根据《关于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内部机构和干部配置的试行意见》完成内设机构的个数和名称不规范问题整改,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的通过校际交流、转岗、多退少补等办法逐步消化。

二十一、关于“成校教师享受补贴依据不足且现实待遇明显不平衡严重影响成校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成各成校教师补贴情况排摸。已与六横镇、桃花镇、朱家尖街道进行协商,就统一成校教师福利标准,取消各镇、街道各类补助等初步达成意向。区教育局将尽快在征求其余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统一的成校教师补贴发放标准,

二十二、关于“党建引领齐抓共管力度不够大,党委部署工作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制,切实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二)认真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党建工作各类会议,细化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提出总体要求,明确领导班子责任分工。

(三)制订《普陀区教育系统2021年专项巡查方案》,全年完成了对区中心幼儿园、六横中心小学和普陀第二中学巡查工作。全区18所中小学校落实“四责协同”主体责任考评工作。召开2021年学校(直属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会,对系统内新任12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30余人次。

二十三、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教育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订实施《普陀区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印发《普陀区教育系统“勤勉执教、廉洁从教”倡议书》。集中开展师德学习,实施师德过关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召开师德警示教育活动39次。

二十四、关于“基层单位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普陀区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培训指导1次,全区中小学校全面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二十五、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党(总)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的培训指导,举行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党(总)支书记培训班暨“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对“严肃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实施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等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

二十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党(总)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的培训指导。举行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党(总)支书记培训班。

(二)建立对党员发展全程记录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的5个阶段、25个发展步骤具体操作情况进行负面审查提示,提高发展质量,同时做好近三年党员发展排查工作,使每位党员规范入党,2021年发展党员35名,转正党员26名。

二十七、关于“个别教师无证上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与5名已到期现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及5名2020年招聘的考取教师资格证书期限未到的教师签订《舟山市普陀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合同》补充协议,未按约定期限考取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目前已到期的5名教师中还未通过笔试的2名教师已调配到幼儿园从事非教学岗位,已通过笔试的3名教师暂在原岗位留用。

二十八、关于“干部队伍培养青黄不接,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偏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探索年轻干部竞争上岗和双向交流上岗机制。

(二)开展全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调整工作,共调整中层干部(含校园长)41人,其中年龄到岗退出现职11人,重点岗位交流2人,提拔任用80后年轻干部5人,竞聘任用1人,局机关中层干部交流到学校任校级领导岗位2人。

下一步,区教育局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区委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教育各项工作。

(1)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紧盯不放,避免反复,以钉钉子精神,将整改工作一抓到底。

(2)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坚持整改成效的基础上,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治本、预防”。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克服形式主义,纠正“四风”不止步,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立行风,为普陀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3050384,邮寄地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510室;电子邮箱:ptjyedu123@163.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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