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回顾反思“十三五”期间的工作成就和不足,并进一步理清“十四五”时期普陀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思路,明确发展导向,把握工作重点,确保城乡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划》作为普陀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十四五”期间的指导性文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和建设海上花园城市的决策部署要求,响应将舟山建设成为“浙江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海岛风景线”的新方位。
从普陀城乡建设实际出发,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率先引领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推动城乡建设和管理转型升级,构建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生态人居环境质量和安全运行水平,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塑造海岛城乡风貌特色,转变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方式,加快信息化智慧化建设管理,为实现普陀海上花园会客厅的美好愿景,谱写新时代普陀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统筹原则。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提升核心城市能级和竞争力,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公共资源联动共享,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间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集约发展原则。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发展,践行城市双修理念,强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海绵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低碳城市,保护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抓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突出改善民生工作重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扩大非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人居生态环境品质,努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从而满足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原则。不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城乡建设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型、由管理向治理转型,通过信息化建设、动态跟踪机制的建立以及综合性执法,探索建立城乡管理新模式。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存在以下的问题,例如城乡区域尚未均衡发展,空间格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离岸岛屿功能特色尚未明晰凸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重新区建设、轻老城改造”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老城区绿地分布零散不成体系,城市公园特色不足,景观视线通廊未能得到较好保护控制。
(二)总体目标
为有效落实《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精神要求,到2025年,普陀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力争做到“四个聚焦”,即聚焦高水平城市建设,聚焦高品质美好生活,聚焦高融合美丽村镇、聚焦高效能社会治理,充分彰显普陀“开放活力、生态宜居、独具魅力”的海上花园会客厅城市形象,从而实现新时代普陀住房建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指标
城市建设发展(17项):实施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受益家庭0.53万户,实施新增城镇棚户区改造0.13万户,新开工安置住房552套,实现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新建商品房新开工面积达到140万平方米。商品房价格年涨幅不超过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实现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建成区绿化绿地率达到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城乡新增绿道建设长度10公里以上;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机械化清扫化率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
美好生活发展(6项):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1.1万套,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未来社区培育试点创建1个以上,绿色建筑(二星以上)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7%,新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140万平方米。
美丽村镇发展(7项):完成渔农村A级景区村庄创建全覆盖,新增渔农村危旧房改造达到100万户,实现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100%,渔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重点做好精品特色社区(村)创建48个,美丽城镇创建4个,新增申报2个市级以上传统村落。
社会治理发展(2项):推进全区各类智慧管理平台建设3个,实现城乡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站)全覆盖。
(四)“十四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补齐建设发展短板,夯实综合承载能力。1、多渠道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拓宽公租房保障范围,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2、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加大商品住房的有效供应,加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拓宽房地产多业态发展。3、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全面提高包括各类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建成综合减灾与风险预测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各类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4、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大建筑业发展扶持政策,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引导建筑企业拓展专业新领域、新空间,提升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建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建筑市场良好环境。
二是营建宜居人文环境,彰显海岛特色风貌。1、提升居住品质和生活质量,全面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加强全装修住宅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社区自治水平,构建充满活力的公共服务功能,积极谋划建设海岛未来社区。2、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提升新建建筑绿色化建设水平,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培育绿色节能产业,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3、推进城市景观风貌管控,提升城市设计法定作用,发展城市公共环境艺术,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深入创建“无违建区”。
三是焕新村镇岛屿活力,促进全域美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引导镇村岛三美融合发展,全方位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施传统村落振兴工程。
四是探索精管善治路径,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法治制度建设,创新智慧化数字政务共享体系,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发挥党政组织领导作用,加强党建的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统领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强化考核评估督查督办,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
切实提高建设资金保障,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手段,对规划提出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重点,要加强政府引导,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推进发展。
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招投标管理体制,对建设活动全过程的行政检查,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建立联动管理机制,明确管理目标、范围、内容、方式、要求和措施。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联系方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科,电话:0580—3023156。
原文链接:http://www.putuo.gov.cn/art/2022/3/4/art_1229795875_58953406.html
索引号 | 11330903002639203Y/2022-133820 | 公开日期 | 2022-03-04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0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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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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