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2021年,我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安全生产事故险情仍偶有发生,同时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优秀船长。为提高抢险救助能力,增强出海渔民海上自救互救意识,进一步做好渔船海难救助工作,增强渔民互助互救的积极性和荣誉感,经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推荐,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决定对2021年积极参与渔船海难救助的渔业船舶予以通报:
浙普渔13111 周宏波单位
浙普渔21101 陈 艇单位
浙普渔运28666 陈信旺单位
浙普渔32287 王瑞存单位
浙普渔33201 李 军单位
浙普渔41398 夏国平单位
浙普渔42155 张玲军单位
浙普渔42298 张岳军单位
浙普渔运48666 项军明单位
浙普渔68188 刘兆祥单位
浙普渔68383 潘丁波单位
浙普渔68696 周海兵单位
浙普渔68526 张舟军单位
浙普渔运68668 吴 安单位
浙普渔71108 蒲利平单位
希望各地大力宣传在抢险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渔船,鼓励其继续发扬海上抢险救助精神,引导其他渔船和个人向先进学习,在今后的渔业生产中积极参加抢险救助,为普陀渔业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