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司法局“三导向”提升司法所为民服务本领
发布日期:2022-04-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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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普陀区司法局以“提升社会治理新效能”为目标,以“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为抓手,聚合基层治理新力量,全面提升司法所履职效能。一是优化“配置导向”夯实基层保障。按照司法所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职能合理配置了相应的功能区域,为基层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全区7家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1450平方米,建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家、“培优育新”司法所1家、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5家。二是推进“品牌导向”提供普陀做法。立足普陀海上作业为主要就业形式的实际,完善与公安、海事、渔业、海警等多部门的衔接配合与核查核对,顺利融入区大数据平台,实现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船、证信息核对网上流转,构建“数据实时监测、预警快速响应、风险精准识别、涉海涉渔管控、跨多部门协同”的一整套海上管控机制,提供了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请假的“普陀做法”。三是构建“责任导向”凝聚法治合力。以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为抓手,全面推行司法所参与基层合法性审查机制,2021年为当地政府提供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采纳率达98.4%,同比增长265.5%。在全市率先试点推行聘任村社专职人民调解员11名,培育省级品牌调解工作室2个,调解成功率和满意度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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