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自立自强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舟普政发〔2019〕24号)、《舟山市普陀区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舟普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度区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区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具备科研职责任务的事业单位、新型农业合作组织。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区级科技项目数不得超过 1 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 2)在研项目不得超过 2 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3、企业承担项目一般不超过 1 项,承担在研项目数已达限定的,不得申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4、申请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稳定的研发组织和团队,有相应的研发能力,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申报企业应设置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1.5%以上。
5、已领取水产技术券的企业申报普陀区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技术创新项目。
(二)申报区级公益类科技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区注册的医疗卫生单位、具备科研职责任务的事业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区级科技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2)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区级科技项目。
3、申报团队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稳定的研发组织和团队,有相应的研发能力。
二、项目支持方向
(一)产业提升领域:重点支持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生物综合开发利用、现代渔农业、现代临港工业、清洁能源、生命健康、新材料、海洋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二)社会发展领域:支持资源环境、人口质量与健康、公共安全、减灾防灾等民生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三)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等领衔申报的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自行下载并填写《舟山市普陀区科技项目申请表》、《舟山市普陀区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和《普陀区科技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或镇、街道、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普陀区政府二号楼7楼705,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二)时间安排
2022年区级科技项目自发文之日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科技发展科:联系人:苗晓,电话:0580-3055300,邮箱:632780359@qq.com。
附件:1、舟山市普陀区科技项目申请表.doc
2、舟山市普陀区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技术创新项目申请表.doc
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