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2021年渔船冷冻冷藏装备安装工作实际,经现场审查,局项目小组审核,现对2021年第二批渔船冷冻冷藏装备安装提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单位 | 船号 | 拟补助金额 (万元) |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渔船管理服务站 | 浙普渔68036 | 11.4 |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渔船管理服务站 | 浙普渔68081 | 11.6 |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庙子湖渔船管理服务站 | 浙普渔68085 | 11.3 |
本公示时间十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及时向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反映。联系人:戴海军、沈张波;电话:3013645、3055112。
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