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665197952Y/2022-140051 公开日期 2022-07-06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号
组配分类 下属单位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市政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2-07-06  15: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简称

区市政管理处

机构负责人

郑文明

机构地址

东港商务中心三号楼东2楼

联系方式

0580-3054816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机构职能

区市政管理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城区内公共部分道路、桥梁、排水排污系统、道路照明系统以及消火栓、护栏、标线标牌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城区排水泵站、碶闸、城防海塘等防汛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河道的养护、保洁、管理工作。

(四)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附属)单项验收,新建改造市政设施的验收和接管等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城市道路挖掘及其他涉及市政基础设施许可项目审批的辅助工作和设施修复工作。

(六)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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