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舟山市普陀区中旭科创实验学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建议。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2年8月23日之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舟山市普陀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80-3016111,联系人:虞先生,电子邮箱:ptwj12358@163.com。
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2日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舟山市普陀区中旭科创实验学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舟山市普陀区中旭科创双语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舟校行政[2021]10号)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核定舟山市普陀区中旭科创实验学校住宿费标准为:380元/人·月,上述收费为最高标准,允许下浮。
本批复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