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的通知》(舟公竞办〔2022〕1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普公竞办〔2022〕1号)等上级机关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开展了专项清理。
二、清理内容和清理程序
(一)清理程序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和查处以下滥用行政权力实施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为 。
1、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2、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
3、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
4、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
(二)清理程序
2022年5月起,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局属各科室、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三、清理结果
决定保留7件,修改1件,废止1件。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关于公布清理涉及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行政规范性文件结果的通知》由区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方式为区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580-3062868。
文件原文:http://www.putuo.gov.cn/art/2022/8/18/art_1229296022_1645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