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2-138156 公开日期 2022-08-1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发〔2022〕22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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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2-08-2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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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浙江自贸试验区新一轮改革赋权,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升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各项工作,助力普陀现代海洋产业新高地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舟山国家重大战略储备基地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市推进部署,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以依海富民、向海图强为宗旨,以服务现代海洋产业新高地建设为目标,以提升大宗商品“贸、用、储、运、服”能级为主线,重塑经济地理、打造全新载体,依托油气产业优势,提升对大宗商品产业链、价值链和全球市场吸引力,加快打造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项目引领。把项目建设作为大宗商品配置基地建设的主抓手,形成产业招商地图,筛选重点领域细分赛道。精准对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央企国企,构建重大项目“四梁八柱”体系。强化项目专班推进、清单化实施,推动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以重大项目建设,引领大宗商品高水平配置能力。

坚持创新为要。坚持主体创新和机制创新双轮驱动,让创新成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的策源动能。加大创新市场主体引入力度。围绕大宗商品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制约以及项目推进中的“卡脖子”问题进行创新改革。推进大宗商品标准仓单业务,创新丰富衍生品交易模式。加大天然气交易创新支持力度,探索管容交易等业务创新。

坚持融通发展。以油气为核心,带动矿石、煤炭、金属、粮食等板块齐头并进。推动大宗商品“贸、用、储、运、服”五环节相互促进,“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物流”全要素共享联动,逐步构建形成大宗商品资源配置产业链闭环。营造企业协同、高效、融合的融通创新生态,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实现“1+1〉2”的聚合效应。

(三)发展定位

改革第一线。积极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在大宗商品领域改革“深水区”“无人区”敢闯敢试、先行先试,积极开展首创性改革探索,构建国内最高水平大宗商品领域改革试验发展平台,先行探索大宗商品特色自由贸易港。

投资第一站。围绕全国乃至国际大宗商品领域投资首选地定位。聚焦大宗商品,打造一流专业营商环境。秉持资本、项目首选到普陀的导向追求,探索建立全国首家一站式大宗商品企业服务中心。

油气第一区。瞄准大宗商品更高层次赛道,拉高标杆、突出油气产业链全链条综合集成、规模集聚优势,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第一的以油气为主特色优势的县区。

(四)建设目标

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按照“一年拉框架、三年出形象,十年基本建成”的步骤推进,中远期达成:

——3000万吨油气储运能力;

——4000万吨LNG接收能力;

——5000亿元大宗商品贸易额(三年翻一番,2025年贸易额达到2000亿元);

——大宗商品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

——大宗商品相关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

——构建形成以油气引领,矿石、煤炭、粮食、金属、高端动物蛋白、化工品“齐飞”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发展“雁阵”。

二、支持措施

(一)优化综合功能布局

1.细化区块空间主导功能。立足双循环大背景,细化区块产业分工,进一步推动大宗商品产业链从“中游”向“上下游”延伸,从“贸易分销”向“加工制造”拓展,优化以油气为主的大宗商品产业生态体系。本岛区域聚焦“贸、服”环节,重点发展总部型经济、服务型经济,以中石化全球船供油中心、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为核心,做优做强油气产业链;以国际水产城交易市场、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为依托,探索大宗商品高端动物蛋白新领域。南部产业岛群聚焦“用、储、运”环节,重点发展制造型经济、枢纽型经济,重点依托六横石化拓展区、LNG登陆中心、武港码头,虾峙金钵盂临港产业园、东西白莲油储基地、地下水封洞库等重大项目,提升矿石、煤炭、粮食、金属、化工品等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能力,布局新材料制造、金属加工制造、LNG制氢等大宗商品相关储运、中转、制造等产业。

(二)做强贸易配置核心

2.打造贸易总部经济集聚区。依托全市港口、区位优势,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发展大进大出国际新型贸易,形成龙头企业引领、重点企业集群发展的贸易结算体系。实施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聚焦各大品种,每类招引布局百亿规模企业5家以上。重点招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央企国企,及其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机构、一级子公司。积极争取省属企业的油品、天然气、煤炭等大宗商品贸易板块落地普陀。重大贸易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3.支持重点业态、新业态发展。重点引进大宗商品风险管理子公司及其贸易公司等重点业态,实缴资本在3亿元(含)以上,或年贸易额达到30亿元(含)以上,当年及次年区级综合贡献全额奖励,后续政策顶格兑现。通过专业化交易、风险管理进一步带动大宗商品产业集群、降本增效,打造产融互助的发展生态圈。加强产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企业创新投入奖励,对于首台套设备、首版次软件、首测试场景、首批次新材料等创新成果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扶持奖励。

4.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升级。支持贸易企业上规入统,对首次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限上标准并纳入商贸统计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鼓励贸易企业提质发展,对年贸易额首次突破500亿(含)且当年的综合贡献达到1亿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年贸易额首次突破300亿(含)且当年的综合贡献达到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年贸易额在300亿元以下的企业,视区级综合贡献给予适当奖励。

5.加大大宗商品贸易规模奖励力度。企业年贸易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奖励,根据企业当年贸易额情况给予贸易直接产生的区级综合贡献75%—95%的奖励。由贸易直接产生的区级综合贡献,最高按照3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三)构筑制造动力引擎

6.支持打造大宗商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抢抓国家战略落地及绿色石化基地拓展机遇,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集约发展高附加值、低环境负荷的石化新材料、清洁能源、金属制造、LNG制氢等制造业。产业带动性强、亩均效益高的重大制造业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企业生产、储运等设备投资、技改,按照固投的10—20%补助,最高300万元。支持搭建新材料、金属制品、氢能产业等研究机构、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7.支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入对接RCEP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国际分拨、保税维修等产业。鼓励外商投资大宗商品贸易、中转、储运等产业。对实到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项目,每百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单个项目累计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鼓励国际贸易、结算运营中心落户,首次年度海外结算营业收入折合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8.支持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大宗商品相关产业与船舶修造、水产品加工等产业互动协同。建设数字化大宗商品供应链,探索搭建大宗商品综合管理平台,打造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数字化产业。联动健康、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打响康养旅游、生物制药、辅助生殖等名牌,实现大宗商品高端人才及项目带动其他产业发展,加快打造常态化、高品质消费新场景。

(四)夯实仓储战略基石

9.提升大宗商品战略储备能力。统筹布局大宗商品储运项目,重点推进中石化六横LNG项目、浙能六横LNG项目、有色金属岛、盛达保税油基地、东西白莲油品储运、虾峙岛地下水封洞库等一批大宗商品配置项目建设。鼓励项目加快建设,对提前计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在土地成交、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达产等阶段给予奖励。

(五)做强运输集散枢纽

10.大力推进枢纽城市建设。紧抓宁波舟山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建设契机,加快构建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新格局,提升大宗商品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六横公路大桥、北仑圆山码头、甬舟高铁接线等项目,提升大宗商品公路、水路运输吞吐能力。支持航空产业建设发展,提高普陀山机场国内、国际货运吞吐量。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广应用。

11.支持大宗商品运输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参与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动大宗商品多式联运,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船舶,按新建船舶造价5%给予一次性奖励,每船最高500万元。鼓励探索LNG新型运输模式,支持打造LNG运输船队。新设企业组织承运大宗商品200万吨的,按0.1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下一年度货运量超过上年度奖励额的部分按0.3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六)完善综合配套服务

12.支持大宗商品金融服务创新。高质量引进银行、期货、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用好用足自贸区政策。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鼓励银行加大对风险管理子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探索提供油气产业风险保障。结合产业发展需要推动“保险+期货”、大宗商品交易结算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等金融创新服务及政策落地。支持引进各类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及法律服务、信用评级、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

13.提升投融资开放度。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开发建设。支持引入国际国内财团、上市公司或知名城市运营商开展合作,采用市场化融资,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开发。加快普陀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实现由国企向商业类国企转变,提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能力。积极向上争取高水平便利化试点政策,规范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RQFLP)境内股权投资业务,探索“外管外”“外管内”等全新模式,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本地市场。

14.提升专业人才引进支持力度。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招引,根据大宗商品产业发展需要,细化完善区级人才分类目录。加快引育大宗商品“高精尖”人才及领军人才(团队)企业,提高创新创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企业高管按照其当年个人区级综合贡献的80%给予奖励。破除户籍、身份、人才流动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先落户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支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及使用。

15.支持大宗商品会展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参展方式拓展境内外市场。对参加由省、市、区组织的境外展会,给予每个展位2万元的补助,对境内展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全额补助,补助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展位费。鼓励企业自行举办或与普陀区合作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论坛、峰会、推介会等活动,经认定,按照国家、省、市级别分类补助,最高给予80万元的补助。

16.加大各类要素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让要素资源跟着项目走。对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涉及到的空间、产能、能耗等指标,给予优先调剂安排,特别重大的项目,联动省、市跨区统筹。逐步设立各类大宗商品相关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产业壮大升级。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普陀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有发展前景的初创企业投资,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

1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高质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投资企业服务机制,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对重点项目企业实行容缺受理。建设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服务中心,创新探索“无见面代办、无申请兑现、无协议合作”服务,实现惠企政策兑现全链条流程便利化、企业成长发展全周期服务优质化。进一步提升口岸服务能力,通过数字化改革,推动“一单制”数字提单等应用。依法保障大宗商品贸易交易纠纷当事人自由选择适用国际商事通行规则、商事惯例的权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普陀区大宗商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建立高效的集成服务新机制。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贸中心,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建立会商机制,协调解决大宗商品相关企业审批、注册、经营中的困难问题。

(二)加强改革保障

鼓励和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就法律、法规未禁止的事项先行先试,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和规则,探索改革创新。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出现失误,但是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到位、未牟取私利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推介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推送、视频宣传片、项目推介会、论坛峰会等,多途径、多形式宣传推介普陀大宗商品配置基地建设。立足全球视野,宣传政策、创新做法以及典型经验,塑造新品牌,提升知名度、影响力,加大对全球大宗商品相关企业的吸引力,形成普陀大宗商品企业快速集聚、蓬勃发展的生动局面。

(四)加强风险防控

坚持底线思维,在企业审批注册、合规经营和风险处置等环节,建立多部门参与、全方位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重点防范意识形态、贸易投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制定防范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定期进行企业经营风险排查,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四、附则

本意见自8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20220819172856438].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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