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289R/2022-140900 公开日期 2022-08-23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教育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8-2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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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普陀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舟山群岛东南部,全区辖4镇3街道(六横镇、桃花镇、虾峙镇、东极镇、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展茅街道)。总人口38.29万人(来源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面积6728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6269.4平方公里,陆地面积458.6平方公里。2021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444.8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732元,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83元。区域内共有义务教育学校20所,其中小学12所,初中8所(含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学生22777人;共有幼儿园32所,在园幼儿7656人。全区小学、初中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均为100%。

我区曾先后获得“浙江省教育强区”“省区域性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县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工程示范区”“全国家长学校实验区”“省首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区”等荣誉称号,2014年2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2016年1月获评浙江省第二批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2008年以来,先后11次在省对县区教育业绩考核中被认定为优秀单位;自2017年全省实施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以来,普陀区连续4年进入第一梯队。2021年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发展考核全市第一,省对区教育业绩考核优秀。

一、主要成效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普陀区历届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承担教育保障责任,制定出台《舟山市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舟山市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深入实施《舟山市普陀区2019-2030年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形成了促进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完善区镇两级教育投入承担机制,将乡镇教育投入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各镇(街道)纷纷出台相关奖励优惠政策,积极营造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有利环境。区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和践行“优先发展、立德树人、促进均衡、提高质量、强化服务”工作方针,坚持“高质量发展、走好共富路”理念,攻坚克难、抓薄提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迭代升级,打造优质均衡有温度的“重要窗口”海岛教育名片,有力推进了我区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

(一)强化政府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1.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3月成立,我区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2021年共召开会议2次,对“双减”工作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进行研讨,凝聚各部门合力破解教育改革发展难题,有效推进普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常委议教”、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下发《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党政领导联系学校的通知》,班子成员各联系学校1所,全年共计进校宣讲(调研)15次。明确教育职责,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党建工作均由局党委垂直领导和管理,做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贯彻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印发《普陀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每一年印发《年度清廉学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开展清廉学校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举办全区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区教育局在市纪委举办的全市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沈家门一小、沈家门小学清廉学校建设经验分别在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会、全市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市教育局举办)上作交流发言。

3.完善教育督导体制,督导结果纳入相应序列考核。

我区2017年12月成立普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目前,我区教育督导队伍包括14位专职督学、13位督导团督学、29位兼职督学和5位教育特约督学,其中19名专兼职督学承担19个督学责任区督导工作,涵盖全区所有的义教段学校、幼儿园和成校。每年安排足额督导专项经费,2022年督导经费预算11.26万元。建立了责任督学网上办公、考核平台,不断完善教育督导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等制度,责任督学全程参与学校的发展性评价工作,每学年对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纳入学校工作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学校主要领导年度任职考核、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二)重视立德树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4.不断深化“五育”并举,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成果丰硕。

深化五育并举,开足开齐课程,配足配齐师资队伍,体育场地建设、音体美设备设施配置完备,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组织全区中小学红色研学、“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活动,切实引导中小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培育时代新人。立足核心素养导向,扎实开展科技体育艺术教育,深入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组织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及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游泳、健美操等各类赛事,开展“五小星”比赛、元旦文艺汇演、科技运动会、科技创新作品大赛、戏曲进校园等活动。2021年,共计192个作品获省市中小学艺术节奖项,代表全市入选浙江省劳动教育实验区,全区现有省级劳动教育基地2所,省级劳动教育试点学校3所,市级劳动教育优秀校12所、达标校16所,“课程+阵地+师资”三位一体劳动教育格局初步形成。

5.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全社会关心教育良好生态。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以人为本、个性发展为核心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与改进模式,实施基于数据驱动的中小学教育质量分项评价,以评价赋能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党委和政府未以升学指标或以中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未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未通过任何形式以中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格按照上级“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要求,各类媒体均未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时,均未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充分发挥普陀新闻、今日普陀等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发布党的教育方针、国家和省里的各项重大教育政策相关报告等教育相关内容共计487篇,其中普陀电视台40篇、今日普陀63篇、掌上普陀384篇。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

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开展优秀教师典型树立和宣传工作,2位教师获首届“舟山最美教师”荣誉称号,22个教师家庭获普陀区2021年度“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组织开展了普陀区首届“光荣带班三十年教师”评选活动。建立健全师德监督举报受理机制,出台《普陀区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宣发普陀区教育系统勤勉执教、廉洁从教倡议书,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师德提醒。开展师德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规教师,每季度发布《信访舆情工作通报》,通报提醒相关师德问题,2021年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

(三)确保财政投入,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7.切实保证教育投入,各类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加强经费投入,做到“两个确保”只增不减。我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8.37亿元,比2020年7.57亿元增长10.59%。2021年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43198.08元,比2020年43193.7元增加4.38元,增长0.01%。2021年普通小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25530.03元,比2020年23832.3元增加1697.73元,增长7.12%。 2021年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18389.35元,比2020年18297.97元增加91.38元,增长0.5%。严格按规定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建立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并建立持续稳定的增长机制。2022年普陀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为1100元、初中为1340元,高于《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省定标准的通知》(浙教财〔2022〕5号)中的省定最低标准(小学850元、初中1000元)。

8.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切实加强收费和经费管理。

我区制定有《普陀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的通知》。无擅自制定或批准教育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行为。无向学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推销出版物、学具或教辅软硬件等用品行为,特别是通过家委会等变相强制行为收取平板教学设备费和服务费行为。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和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制度安排、工作部署。严格按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等,规范分解落实资金。

9.统筹教师编制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过重负担。

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等单位关于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22号)精神,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同时根据教育发展实际需要按规定适当增加专任教师编制,增加的编制原则上不超过基本编制数的8%。在充分考虑海岛小规模学校、课程改革、生育政策等附加增编因素基础上,2021年6月4日制定出台《关于核定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的通知》(舟普编办函[2021]8号),重新核定中小学编制1603名。完成县域标准总额的测算审定,普陀区统筹调剂20名教职工编制给市本级使用,考虑到普陀区近三年就读学生总量处于平稳增长趋势,以及海岛教育自然小班化教学需要,明确本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冻结普陀区8名编制使用权,作为机动周转编制由市级统筹分配使用,编制所有权不变。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城校区建成后,根据市里反馈,2022年有35个普陀户籍新生在市级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学,按照省明确的“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不低于师生比1:3”的核编标准,从普陀区划转12名事业编制用于舟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核定,今后根据就读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加强编制使用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借调人员,保持我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性,2021年28名区教育局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借用人员调入区教职工管理中心,解决长期借调或借用中小学教师问题,确保教师岗位专编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编制、有编不补、编外大量用人等情况。2020年5月,在普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解读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并严格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未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各类检查督查、考核评比、安装政务APP、网络点赞等事项,不得进入校园。

10.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义教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要求,2021年6月区政府召集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就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2021]32号,确保按规定计算比较口径做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根据计算,2020年全区义教段教师人均增发绩效奖3000元,教师年平均工资达到168180元,略高于公务员167787元。2021年全区义教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169659元,公务员为168510元。

11.攻坚克难加大投入,全力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

根据《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围绕3项普及普惠水平、9项政府保障情况、5项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要求,出台了《普陀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提升等级强化内涵建设,完善规范办园督查制度,促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学前教育3-5周岁入园率99.99%,学前一年入园率99.93%,等级率100%、、普惠率96.88%、、公办率56.25%。

12.加快推进抓薄提质,“一校一策”落实“创优”指标整改。

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围绕7项资源配置、15项政府保障、9项教育质量的指标要求。对制约我区申报优质均衡县区主要硬性指标逐项逐校(园)进行自查自评,撰写完成普陀区创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可行性分析与建议。强化教育督导管理,“一校一策”积极开展教师、校舍、设备等配置达标和校际均衡水平督查,抓好整改提高工作。确保2021年除涉及布局调整完成时限相关等几项刚性指标未达成外的其它各项指标达标,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均控制在0.3内。

13.补齐短板强化保障,有效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

我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为100%,无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均已是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实施计划(2020年)》,获省级补助资金294万元,自筹配套275.88万元,总投入569.88万元,在全区16所中小学建设新型教学空间23个,全区教育装备水平得到普遍提升。2021年各中小学当年投入普通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经费总计2051622.4元,有效保障了中小学实验教学条件。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88人,入学率100%。以普通学校和沈家门四小特殊教育点随班就读为主,2021学年送教服务占所有安置学生人数比例32.18%,同比2020学年下降了6.84%。2022学年起,我区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舟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代为培养部分中重度义教段残疾学生,能充分满足特殊学生的学位需求。

14.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切实保障全区校园平安有序。

区公安分局与教育部门签署普陀区“护校安园”工作战略合作协议,成立舟山市首家“校警中队”,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同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建立舟山市普陀区校园安全工作应急联动处置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校园安全责任明确,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能力。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定期指导全区各中小学每学期开展一次预防校园欺凌排查工作,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校园微信公众号发布防溺水安全预警等多种途径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近3年全区未发生学生校园欺凌及溺水事故。认真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制订《舟山市普陀区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服务方案》,联合区交警大队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组织校车驾驶员和校车安全管理员培训,开展校车驾驶员毛发毒品采集检测工作,完成13辆非专用租赁校车注销工作,截至目前,我区使用的13辆校车都为自备专用校车。联合区公交公司对全区学校周边公交线路进行完善,切实保障全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四)严格依法办学,切实做到管理规范

15.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坚持高站位谋划、强有效推进,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研究审议“双减”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议程,指导区教育局重新修订《普陀区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普陀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陀区中小学作业管理“双十”清单》等文件。目前我区剩余5家学科类机构都已转为非营利性机构,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发现一起隐形变异行为就查处一起,按照相应法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持续压减。根据市教育、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关于学科类和非学科类监管部门和相应职责等文件规定,持续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分类管理”。区5家学科类机构已全面登录“舟学培训”平台并实施资金预收费和一课一消,有效防止机构“冒烟”和“爆雷”。根据《18号普发改价格〔2021〕关于核定普陀区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3号普发改价格〔2021〕关于核定普陀区初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落实教师课后服务报酬保障经费并及时发放到位。

16.不断完善招生政策,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政策,出台《2022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执行到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严格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公民同招和百分百摇号政策。

17.稳妥推进落实任务,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制定《舟山市普陀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意见(送审稿)》,到2022年9月,全区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4%以内。做好规范治理工作,区内无“公参民”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使用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规范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2020年,在民办学校任教的4位教师中2位教师返回原校任教。2021年,1位教师返回原校任教,应中旭学校请求,1位教师因担任学校管理岗位再留用1年,到2022年7月清零。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

1.学前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一是区域发展不均衡。沈家门老城区东部区域、城北区域、东港区域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覆盖面不均衡。老城区中部只有沈家门幼儿园、区实验幼儿园2所公办园,学位900个,区域位置相对集中,招生覆盖面较小;老城区东部区域无公办园,只有两所民办普惠园;东港区域只有东港幼儿园(含碧海分园)、区中心幼儿园(含海洲一品分园)2所公办园,学位1440个,招生服务区基本覆盖70%东港区域,但近几年东港区块高层住宅小区容积率高、适龄婚育人群入住率高,区域内虽有5-6所民办普惠园进行补充,但公办园学位还无法满足就近入优质园需求;城北区块只有1所公办园,学位数540个,服务半径过大,并已面临满额招生现状;二是公民办发展不均衡。近年来,区政府不断加大对民办普惠园补助力度,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民办普惠园在硬件设备、教师培养、课程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园还存在较大差距,提升速度不快。特别是因近几年疫情影响,对民办普惠园造成较大冲击,导致举办者亏损较多、信心不足;三是教师待遇不均衡。2021年区政府出台了公办非编骨干教师评选政策,公办非编教师收入水平基本达到2019年社平工资标准75901元。2021年我区民办普惠园专任教师平均工资60700元,这与公办非编专任教师工资水平差距较大。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要求“民办园教师平均年收入不低于 2019 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108%,以 2019 年度当地社平工资为基数、以 8%为平均增幅,逐年计算”。经计算需补助民办园教师资金约380万元,且上述补贴均非一次性发放,金额需逐年上浮。

2.义务教育均衡有待提升。“十四五”期间,我区将全力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根据《舟山市普陀区2019-2030年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3-5年内在东港区域、沈家门西部区域、城北区域将分别新增小学各1所,并于今年启动沈家门一小新建项目,但上述项目在短期内较难解决目前城区义教学校招生人数急增的困局。一是超规模办学压力逐年递增。因“小岛迁、大岛建”、国家二孩、三孩政策相继出台的总体环境下,普陀城区人口快速集聚、外来流动人口流入多,导致普陀小学等8所城区、城郊学校均超规模办学(其中普陀小学、沈家门小学学生数超省标准2000人);二是海岛学校生源急剧萎缩导致教育质量难以提升。虾峙、桃花、台门学生人数逐年萎缩导致教育质量难以提升,特别是虾峙学校近几年招生人数不足5人,间接造成优质过剩,拉高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均衡系数,造成城乡不均衡;二是民办义务教育办学水平不高。民办学校教师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全区民办义务教育非编专任教师169人,其中上师大附属中旭实验学校83人,育才学校86人,中旭实验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86.75%、专业对口率达83.1%。而育才学校占比仅为50%、4.7%;硬件条件相对落后,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数量及面积不足;运行成本较难保障。随着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日益增长,生均支出成本逐年提高,民办学校办学压力逐年加大。2021年,上师大附属中旭实验学校收入约2480万、支出2950万,亏损约470万。育才学校向阳校区、希望校区分别收入316万、264万,收支基本平衡、仍有少量亏损,其生均支出成本(约7000元)与公办标准(约23000元)相去甚远。

3.人才队伍建设亟待消堵破难。

全区教育系统管理队伍、骨干教师队伍、学科领军人才青黄不接问题较为突出,教师干部队伍结构“欠优质、趋老化、后劲弱”。一是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素养培养仍待提质提速。全区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仅有17人,远低于全市占比率。近两年来虽通过加强与浙师大等省内师范类院校沟通对接,强化高学历优秀毕业生吸纳力度,每年有50-60名新教师补充教师队伍,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仍比较低。另因前几年部分招聘教师存在专业不对口等先天短板,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培养难度大;二是高层次人才后备力量薄弱,人才储备池未能及时“扩容蓄水”。截至目前,全区仅有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头衔的学科领军人才1人,且已面临退休(今年60周岁);三是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均,管理人才“趋老化”态势明显。教师年龄学段不均。全区1335位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中,初中教师只有316人,占比率23.6%;初中教师队伍“老龄化”明显。初中在编教师680人中46周岁以上364人,占初中在编专任教师53.5%;我区学校股级及以上干部平均年龄均在45岁以上,干部队伍结构呈“趋老化”态势,干部梯队后继乏力,成为普陀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卡脖子”难题;四是“人才争夺战”日趋白热化,人才难引难留。每年来自宁波等周边地区招聘在职教师、育华学校招选骨干教师、市本级公办学校遴选优秀教师等做法给普陀教师稳定带来多重压力。近3年共计调往区外市内单位8人(定海3人、市属5人),调往市外共计5人(宁波4人、嵊州1人),辞职23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教师因无法调动到区外学校而选择辞职。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打造优质均衡有温度的现代化海岛教育这一总体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确保校园安全为底线,以优化教育空间布局为突破口,聚焦共同富裕新课题,实现各类考核继续保持省市前列,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对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两个创建,努力推进各项指标达成,教育数字化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

充分发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一是全面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筑牢教育系统意识形态主阵地,严防各种敌对势力、错误思潮及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筑牢教育系统意识形态主阵地。推广试点校经验,逐步完善工作机制;二是深化党委党建工作领导与责任分工制度,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责任明确、流程序化、制度规范的党建工作体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基层党组织“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清明政风、清净校园、清正教风、清新学风等四大建设工程,持之以恒推进清廉学校建设,齐心协力维护教育系统良好政治生态。充分挖掘“清廉食堂、清廉工会、清廉班组、清廉基建、清廉社团”等更多载体的清廉细胞,开展“清廉学校示范校”评选活动,努力以“清廉学校”建设新成效推进普陀教育治理现代化。

2.优化教育布局。

积极实施《舟山市普陀区2019-2030年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按照既定建设目标,紧扣时间节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完善普陀二中武岭校区内部环境,确保优良环境迎接学生开学;茶湾地块新建学校进行主体结构施工、东港新建幼儿园项目进行地下室结构施工;江湾幼儿园项目基本完成建设;同时力争东港新建小学、沈一小新建项目开工建设。高质量完成一批学校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3.推进数字化改革。

按照《普陀区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一是推广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力争培育1所市级以上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二是开展市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力争市级智慧教育学校达80%及以上;三是开展数字化改革揭榜挂帅活动,发现、推广一批适合学校治理的数字化应用;四是做好“普陀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的落地工作,进一步升级“双网教研”;五是加大“普陀智在阅读”应用开发,力争成为省数字化改革重点项目。六是积极开展有效探索,实现1项及以上数字化改革方向课题立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4.推动共同富裕。

谋划出台普陀区教育领域共同富裕行动方案,主要抓住“学前教育、海岛教育、随迁子女教育”三方面“扩中、提低”重点,加快促进教育公平。持续推进“随迁子女教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低端民办学校缩班,加大政府购买学位服务力度,扩大公办学校招生规模,通过“一个减法、两个加法”,增加450个优质学位,保障随迁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启动实施“第二轮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与宁波镇海区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帮扶民生实事项目,2022年度实现结对做到海岛学校全覆盖,实现城乡师资共享、管理共通。优化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正式启动普陀二中集团化办学,完成普陀小学、东港新建小学集团化办学前期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

5.聚焦创建目标。

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扎实做好义教段资源配置、教育质量等指标的巩固提高,“一校一策”重点开展教师、校舍、设备等配置达标和校际均衡水平自查、督查、整改,确保2022年末各项指标、差异系数基本达标。围绕学前教育3项普及普惠水平、9项政府保障情况、5项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要求,重点推进“非编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办园条件3项指标、幼儿园平均班额、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等关键性指标达成,为2023年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奠定扎实基础。

6.教育提质增效。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双减”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课堂与作业管理,关注真实性与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加强初中补短提升和培优创建工程,重视学生思维训练,运用“学业分析系统平台”,开展基于数据驱动下的分项评价,进一步提高精准分析结果的应用研究,切实提高海岛渔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五项管理”基础保障,组织督学团每月一次对各地各校工作进行督导,确保“五项管理”有行动、见效果。

7.深化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招引力度,通过“招聘、委培、招募、引进”形式,继续开展省内师范类高校新教师招聘工作,谋划实施省特级教师等“高精尖”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继续委托省内师范类高校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募银龄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专业师资力量;二是完善培养机制,通过“评、选、竞、培”形式,探索青年干部竞争式、双向交流式上岗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师资管理规范化、集约化;三是提高校长教师交流比例,做好“县管校聘”、海岛教师进城“积分制”等工作,均衡城区、本岛和海岛师资队伍;四是持续完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收入保障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保障合同制教师待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的基本要求;五是关心关爱一线教职工,充分挖掘典型,开展“最美教师”“优秀‘双减’工作者”评选和“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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