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确立了1个指导思想,明确了3个工作阶段,实施5大类35项重点任务,落实了4项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行动计划》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的决策部署,全面打赢“五年全面决胜”攻坚战,为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争创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更加优化,政策体系更加完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全面落实,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建设成效巩固提升,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清运模式基本全覆盖,新增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9个,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城镇生活垃圾总量与2021年基本持平,人均生活垃圾量保持零增长,回收利用率达到60%,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各总牵头单位结合实际,细化五大攻坚行动任务,确定具体目标任务和月度进度清单;区城镇垃圾分类办对照清单,按月考评。
(二)集中开展阶段(2022年3月至11月)。各有关单位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全力开展五大攻坚行动。要按照清单把握进度,推进进度与各个时间节点不能脱节,争取提前完成。行动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集中力量,密切配合,确保质量和效果。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区城镇垃圾分类办每月向各牵头单位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会同总牵头单位综合评定。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2月)。由区城镇垃圾分类办对各地、各部门五大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责任分工进行年底综合验收考评,并结合月度考评结果,确定最终考核成绩,作为区政府对各街道和区属有关单位年终考核的组成部分。
三、主要任务
主要分5大部分35项任务
第一部分为源头减量攻坚行动。重点是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做好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方面的工作,即限制过度包装,禁限塑料制品,住宿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建设绿色物流和配套体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使用绿色产品,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等工作。
第二部分为回收利用攻坚行动。主要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监管机制,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和商业街(沿街商铺)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全面推进商场、超市等场所便民回收点设置,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专项扶持政策等工作。
第三部分为制度创新攻坚行动。主要是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结合《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化小餐饮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整治,创新生活垃圾治理投融资机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合建设市、县(区)两级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等工作。
第四部分为处置能力提升攻坚行动。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转运设施,开展装修垃圾规范处置行动,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垃圾零填埋,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100%。
第五部分为文明风尚攻坚行动,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强化学校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普陀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屠诗杰(公共事业科垃圾分类办副科长)
电 话:0580-3028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