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490144203/2023-148149 公开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示(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3-01-1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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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赔偿义务人

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

住所地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2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5561956082

法定代表人

张霁

调查主要结论

2022年3月30日9时许,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管理使用的普陀储运油库5012号罐中的油发生滴漏,泄漏的燃料油从油库雨水外排口流入海面。经调查,本次溢油事件发生在燃料油船舶“宇顺 26”向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有限公司岸罐卸油过程中,在中石化舟山企业内阀门和管线连接处发生泄漏,管线溢油自坑道排水沟进入厂区雨水管网,然后通过雨排口进入外部海洋环境,海面泄漏量总计 0.376 吨,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鉴定主要结论

为明确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运维的普陀储运油库油品泄漏事件(以下简称普储油库“3.30”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问题及经济损失状况,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普储油库“3.30”事件进行全面的环境损害评估。经综合调查分析,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油库油品泄漏事件虽未对海洋生态服务功能、环境容量造成明显影响,但对海洋生物及岸滩生物存在一次性损害,且在应急处置阶段有直接经济损失。

磋商结果

经双方磋商议定,赔偿义务人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964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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