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海上低压和冷空气先后影响,9-12日闽东、闽外渔场有一次 10 级北到东北风过程,对海上安全生产影响较大。近期恶劣天气影响较为频繁,为确保我区海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渔船避风措施。渔业安全专委办要及时将气象信息和预警信息传达到辖区所有作业渔船,督促渔船切实做好避风工作。要根据气象情况及时下达渔船避风指令,在外避风渔船要严禁装载网具和航行,并严格落实 2 海里内编组锚泊、开机备航、船员防护等各项防风避风措施;回港渔船要落实编组,船长亲自值班驾驶,保持精密智控设备开启,正确使用雷达、AIS、VHF16 等通导设备,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水上交通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港航、海事等部门要加大对航经我区管辖海域和来港作业、避风货船的监管,严查船舶 AIS 不开、船舶进出港不报告、船员值班脱岗等违法行为,督促采取安全航速谨慎航行,及早采取避让措施,有效防范商渔船碰撞。要加强锚泊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船舶走锚碰撞大桥、船舶等事件发生。要督促港口企业合理安排作业计划,落实大型港口机械防风等应对措施。水上交通安全专委办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次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突出“两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管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必要时采取停航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三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各级渔业部门和基层渔船管理组织要加强对辖区内渔船的安全点验和动态干预,并按时上报点验情况。气象、渔业、港航、海事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机制,提升工作合力,做到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密切配合,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及时核实上报事故灾情信息,有力、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