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住建局三方面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1-3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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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正值年末岁初,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生活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普陀区住建局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狠抓建筑工地临时用房、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等三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临时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人第一责任。各工程项目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生活用电、用火和易燃、可燃材料的日常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防火知识和消防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一是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区和办公区,生活区应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做出标识。二是实行电动自行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三是要加强巡视巡查。各项目部要建立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管理和防火巡查制度,对临电线路、充电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外墙保温材料施工管理。施工现场保温材料集中存放并进行防火覆盖,严禁保温材料长期露天裸露,堆放区域附近应设为禁火区域,并应显著标识,堆放场附近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根据工作安排,1月3日起,区住建局成立检查组对区内在建项目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截至1月13日,共检查在建项目15个,已发现及督促落实整改隐患30条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依法给予约谈、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保障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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