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3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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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区属功能区管委会)渔业主管部门:

为切实落实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 号)要求,现将关于做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浙农字函〔2022〕687号)


信息来源: 区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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