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执法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础,聚焦工作短板推动能力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重点做好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绿剑”执法行动等工作,持续攻坚、久久为功,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已累计下达责改文件7份,限改4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拟处罚款11.28万元。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强化政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增强队员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观念,把看齐认识扎根于思想上、履行于行动上。
2、牢筑廉政防线。狠抓作风建设,把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充分利用大队例会,灌输廉洁自律理念,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廉政意识,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环境执法队伍。
3、常态化执法大练兵。强化掌上执法、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等平台在执法领域的应用,做到全过程留痕执法。通过组织队内案件互评、疑难案件共商、典型案件点评等,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派员参加全省大练兵比赛,荣获个人三等奖,派两人参加由舟山市带队的北方第9轮次大气帮扶工作,本次帮扶工作取得的成绩全国第一,派员参加省级交叉检查,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
4、规范化机构建设。严格对标对表《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完成装备、硬件等采购及案审室建设等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和数字化应用水平,顺利通过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
二、部署立体监管体系
1、深化数字化平台应用。将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排污许可证监管平台、“环保e企管”等融入日常生态环境监管中,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布置视频监控,强化互联网巡查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及时发现在线数据超标、未执行排污许可证要求、违规排放污染物等相关问题线索,形成问题处理闭环。
2、推动网格化基层监管。将环境协管员填充到基层生态环境队伍中,通过现场实践、岗位轮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协管员业务能力,确保在日常巡查中能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立即上报并进行现场处置,打通监管时空壁垒。
3、完善专业化技术支撑。对接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损害赔偿鉴定相关工作,督促企业自觉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助力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持续推进“绿通手册+环保管家”帮扶模式,建立“一企一册”档案和问题清单,滚动式进行排查整治,形成“整治一家,带动一片”的示范效果,着力提升企业整体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
1、环境信访调处工作。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相关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督办任务,及时报送各种信访举报投诉统计报表和材料,严格按规范答复信访等工作业务,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累计办理信访21起,办结率100%。
2、做好大综合一体化专项工作。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名录库梳理工作,做好上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已完成单部门“双随机”检查60家次,完成权力事项库认领工作。完成2023年度42个执法检查事项全覆盖工作。牵头发起并配合城管、农林、卫健等部门开展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任务16次。
3、排污许可证执法工作。督促57家排污许可证单位完成2022年度执行报告提交工作。督促20家排污许可证单位分别完成2023年一季度、第二季度执行报告提交工作。开展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等履行情况检查工作,累计排查企业50余家,发现问题10个,拟立案查处1起。
4、环境风险源隐患排查工作。已完成一般风险源企业排查全覆盖,累计排查企业154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07个,均已完成整改;完成四轮重点风险源企业的排查,累计排查258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24个,均已完成整改。
5、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全方位开展“绿剑 2023”执法专项行动,结合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每季度市局交叉执法检查工作、舟山市生态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全区排污许可单位、油品储运行业、船舶修造行业、入海排口、危废处置单位等重点点位展开现场核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43人次,检查点位798个,共发现环境问题133个,已完成整改129个。
6、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市局和区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部署开展危险废物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重点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整治行动、“一厂多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各类环境安全检查。检查期间,多次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