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普陀区劳动人事仲裁院依托“互联网+”技术,探索构建数字化、透明化、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智慧仲裁信息系统,积极打造“零盲区、零障碍、零失误、零距离”的阳光仲裁。11月3日,通过浙里办平台首次实现手机端“线上开庭”。
一是硬件“标准化”推动提级赋能。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数字仲裁庭建设标准》文件要求,就“建设方案细节、优化布局设计、搭建双向平台”等方面统筹谋划,并于今年10月初在“示范仲裁庭”的基础上全新建成“数字仲裁庭”。通过配备高清数字影音系统、实时监控系统、证据演示系统等设备,实现仲裁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同步交叉显示。此外,该项目接入浙江省人社系统数字化驾驶舱,庭审情况可实时传递至“庭审观摩室”,切实推动阳光仲裁举证质证“看得见”,庭审辩论“听得清”,庭审过程“全记录”。
二是操作“便捷化”提升办事体验。对外,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积极推广“浙里办”“微仲裁”等移动端,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申请调解仲裁,打造从“政策法规咨询—调解仲裁申请—办案进度查询—争议调处办结”的全链条“掌上维权”体系。截至目前,通过网络平台受理仲裁案件116件,网络调解案件51件,网络办案率达42.22%。对内,“数字仲裁庭”配备“语音—文字”识别系统,庭审过程中可将各方发言实时转换成文字,普通话识别率高达90%,有效助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
三是办案“高效化”突破时空限制。针对以往线下庭审活动受时间、空间等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探索构建以在线为核心,以互联网、云视频技术为支撑的数字化仲裁制度,通过庭审画面融合、网络融合、数据融合,推动实现跨网系多方交互、信息共享。当事人只需要一部手机或电脑,即可参与“点对点”“面对面”线上庭审、调解,并可以完成证据上传和笔录在线签字确认,向“线上调解零距离,足不出户解难题”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自“数字仲裁庭”启用后,仲裁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大幅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