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大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位于舟山市普陀区登步岛西北侧海域的渔用码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6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711605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申请时间 |
渔用码头 | 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大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舟山市普陀区登步岛西北侧海域 | 0.2860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面积为0.0722公顷;港池、蓄水等面积为0.2138公顷)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非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 拾年(2033年12月31日止) |
附位置图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