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90047209309XE/2023-154702 | 公开日期 | 2023-11-21 |
发布机构 | 区气象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普陀区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区气象局
建设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贺家山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在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贺家山建设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及相关的精细化短时强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并配套建设雷达相关基础,建设用地面积792.39平方米,雷达塔高10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编号 | 环境敏感目标 | 最近位置关系 | 海拔高度 | 距天线高差* |
1 | 岑夏村岑山庙后93号 | 雷达拟建址东南侧约490m | 约45m | -177m |
2 | 岑夏村岑山庙前一层尖顶房屋等约6户 | 雷达拟建址东南侧约450m | 约53m | -169m |
3 | 六横莲花庵、老年安养院 | 雷达拟建址西侧约437m | 约67m | -155m |
4 | 峧头新村29号等约9户 | 雷达拟建址西北约473m | 约41m | -181m |
5 | 龙王宫 | 雷达拟建址北侧约450m | 约59m | -163m |
6 | 峧头新村24号等约4户 | 雷达拟建址东北侧约453m | 约54m | -168m |
*:-表示低于天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上清水回用,淤泥集中堆放。施工生活污水通过在施工生活区设置移动厕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有效防止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对附近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但其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通过距离衰减及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可有效地将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施工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不外运。建筑垃圾产生量少,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送往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壤的侵蚀、场地的平整、土方的填挖,将会引起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但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将大大减轻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6)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地没有生态敏感种类,无珍稀动植物。在主体工程完工过后,按照规划进行大面积绿化以恢复植被,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抚育措施,提高林草成活率,使其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经采取以上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缓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
营运期
(1)水环境
本项目雷达无人值班及值守,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雷达无人值班及值守,不设立食堂等,对周围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射机、电源柜、除湿机等设备,均置于室内。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或安装消声器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体废物是巡视人员的临时生活垃圾、UPS(不间断电源)使用后期产生的废旧蓄电池。生活垃圾经过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旧蓄电池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电磁辐射
经理论计算及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在目前及规划的环境条件下,雷达天线中心500m范围内任意一点的平均功率密度将低于本项目的评价标准0.248W/m2(即2.48×105μW/cm2),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要求。本项目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和天线高差在155m~181m之间,距离雷达主波束照射区较远,仅受到副瓣的彫响,本项目电磁辐射对评价范围500m内的公众影响很小,电磁影响均在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时段 | 类别 | 内容 | 环境效益 |
施 工 期 | 生态保护 | 挡土墙 | 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
施工废水 | 在施工场地内先行修筑简易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水与底部淤泥分开进行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 |
施工废气 | 对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洒水抑尘 | 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 |
施工噪声 |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运行维护 | 满足GB12523-2011标准要求 | |
施工固废 | 土石方回填,弃土、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 委托处置 | |
营 运 期 | 废水 | 无生产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沟收集后随地势排入外环境 | 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
噪声 | 设置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 | 满足GB12348-2008标准要求 | |
固废 | 生活垃圾收集箱、危废暂存 | 满足GB18599-2020和 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生态 | 场区绿化、植被补偿 | 生态恢复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对灾害性天气有效监测,是提高灾害性天气短临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时效率的必不可少的探测工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气象局;
联系人:华工;
联系电话:18962160766。
舟山市普陀区气象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