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0903K15071982X/2023-154848 公开日期 2023-05-04
发布机构 桃花镇 文号 桃镇政〔2023〕21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及清理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LPTD99B-2023-0003    
关于印发《2023年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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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桃花镇

各村(居):

为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1]40号)《舟山市普陀区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2023年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按期完成体检目标,逐步完善居民的健康体检档案,加快信息化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体检对象与频次

(一)健康体检对象

全镇参加20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重点是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

(二)健康体检频次

165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参保居民0-6岁儿童每年开展一次;其他健康体检对象每两年开展一次,愿检尽检,2022年已参加体检的对象,今年不参加体检。

2、目标要求:要求20230-6岁儿童体检率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城乡参保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65岁以上老年人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一致。

三、体检时间

20231231前全面完成本年度城乡参保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符合条件的成年参保居民在此期间携带本人市民卡到镇卫生院或定点民营医院接受体检,0-6岁儿童由基层医疗机构在日常儿童保健过程中开展。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过期视作自动放弃不予补检。(具体体检日程安排见附件)。

四、体检机构

为使居民获得综合、连续、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

服务,体检机构原则上以体检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的基层医

疗机构为主,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普陀区浦西医院、舟山广安医院、 普陀仁济医院、普陀立德医院、普陀普舟医院。

五、体检项目

(一)成年人体检基本项目:

1物理检查:体温*、呼吸、血压(双侧*)、脉搏、身高、体重、腰围、体重指数;

2、五官检查:视力、巩膜、口唇、齿列、鼻、咽、喉、听力粗测判断*。

3内科常规检查:心肺听诊,腹部肝、脾触诊;

4、外科常规检查:皮肤、体表淋巴结、甲状腺、胸腹部、四肢关节、脊柱、运动功能粗测判断*;

5、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清谷草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和尿酸*)、甲胎蛋白(AFP)、HIV、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片或胸部数字化摄影(DR)(正位)

“*”的项目为65周岁及以上居民必检项目。

(二)0-6岁儿童的体检项目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四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规定的体检项目执行。

(三)明确DR替代项目:针对需提供上门服务无法提供胸部数字化摄影(DR)的情况,用实验室项目癌胚抗原定性检测替代。

六、体检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城乡居民免费体检,是建设“健康普陀”的重要保障措施,是普惠百姓的一项民生实事,体检指标列入各镇(街道)管委会年度考核内容,各社村(居 )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康体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使我镇的免费健康体检项目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村(居)委会是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实施主体,对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起领导、组织、协调作用。要确保重点人群及时参加健康体检,原未参加健康体检的参保人员,应积极动员其参加体检。全镇的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原则上由镇中心卫生院承担,卫生院要组织好人员力量和技术设备,以开设体检门诊组织集中体检的形式为主。参保人员凭舟山市社会·市民卡刷卡体检,上级有关单位以体检单位计算机管理的体检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二)注重结合,加强健康管理。要把体检工作与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中小学生视力筛查、眼底镜检查、慢阻肺筛查、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

)强化结果反馈,加强信息管理。健康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单(书),一个月内将书面体检结果反馈给体检对象(如遇危急值应立即反馈)。健康体检报告单内容应包括体检项目的检查结果、综合评价及健康指导意见。对体检发现的慢性疾病、传染病、肿瘤等疾病疑似情况,应及时进行进一步检查或转诊,并跟踪掌握诊断结果。医疗机构要将健康体检与社区健康管理有机结合,把体检发现的慢性病高危人群和确诊患者纳入相应病种进行规范化管理,提供连续、综合的健康服务。加强体检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主检医生要加强对体检质量的把关。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对体检对象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体检结束后,体检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将体检信息及时导(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确保体检表单填写完整、体检信息真实有效。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体检对象应按要求建档。经审核后的体检结果信息结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通过浙里办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向居民个人开放。加强体检工作质量检查,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此外,要做好体检信息数据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七、组织管理

为确保健康体检工作的圆满完成,现设立健康体检工领导小组。

长:贺培雯

员:朱光平、吴霞霞张勇、张玲峰、林忠、虞静伦、周友军、张立成、陈科峰、史晓琴、柳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桃花镇中心卫生院柳海兼任办公室主任,俞姬妍、王虹盛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023年桃花镇各村(居)体检日程安排表

附件2023年桃花镇各村(居)体检日程安排表.xls


政策解读:《2023年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桃花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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