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33822175D/2023-154860 公开日期 2023-03-23
发布机构 东港街道办事处 文号 东街办发〔2023〕13号
组配分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LPTD99F-2023-0003    
关于印发《2023年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0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港街道

各村、社区,街道下属各部门:

现将《2023年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23日

2023年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推动平安东港建设迈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打造全国安全城镇,根据《舟山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关于公布2023年市级挂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乡镇(街道)和运输企业的通知》(舟道安委〔2023〕1号),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格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全力确保2023年东港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各村社负责人为成员,协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三、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人。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努力破解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由街道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织对攻坚行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综治联防巩固提升行动。

1.深化群防体系构建。落实辖区道路风险评估,对交通秩序乱交通违法多的点段,投入力量加强管理,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街道、村社二级交通安全管理体系。4月底前各村社组建由网格员、劝导员、党员组成的村社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队。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各村社

2.推动机制常态运用。制定完善隐患排治机制、事故预警机制、常态宣教机制等,切实推动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各村社确保每月宣传劝导、隐患排治、基础排查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力开展“无交通事故村社”创建活动。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分层次、分阶段推动攻坚任务的落实。牵头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

3.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健全考核和问责体系,落实领导小组监管、督考责任,街道纪工委牵头持续开展专项督导行动,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牵头单位:党建办(纪工委),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

(二)源头风险防范提升行动。

4.加强工程运输企业监管。督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工程车动态监管,切实提高工程车驾驶员“知危险、会避险”能力,确保工程运输车辆不发生亡人事故。街道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召集交通、交警、城管,开展每月至少一天的路面联合执法,加强重点车辆路面管控力度。牵头单位: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隐患排查治理提升行动。

5.开展隐患限期治理。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推进道路隐患区级挂牌治理工作,确保按期销号。以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隐患,根据辖区实际全面推进治理。排查村道临水临崖点段,切实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隐患发现率治理率,规范非灯控路口标准化设置,新增兴港大道海华北路路口、兴港大道海珠北路路口两处信号灯。责任单位: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

(四)社会协同共治提升行动。

6.交通违法大整治。继续开展“一盔一带”系列行动,完善电动车人脸识别违法查处机制,提高打击率。切实提高辖区内学校家长、学生戴盔率,推动辖区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把牢门岗关,确保务工人员驾驶电动车戴牢安全头盔。切实改变农村、城乡结合部红绿灯路口电动车守法率较低现状,投入力量加强处罚、劝导,确保辖区电动车戴盔率达到90%以上。建立村社交通安全联系制度,明确交警包干片区责任制度,由一名交警负责联系一个村社,开展重点区域执勤管理,优化交通管理力量。责任单位: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7.促进交通整治赋能增效。交警牵头持续开展重点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毒驾、“两非”、超载超限、开车打电话、实线变道、无牌无证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交通管理减量控大工作,集中开展多批次酒驾、非机动车、货车闯禁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营造严管氛围,在交警整治期间,街道、村社配合执勤劝导。牵头单位: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责任单位: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各村社

(五)文明规矩意识提升行动。

8.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安全宣传。充分发挥村社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队、村社兼职宣传员作用,依托教宣站、老年活动室、文化大礼堂、党员活动室等,定期开展宣教活动,切实提升电动车驾驶人、老年人安全意识。持续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提高学生、新居民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室、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各村社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摆到重要位置来抓。要将专项治理行动与重点工作统筹结合,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加强资金投入,确保取得实效。

(二)切实提升协同配合。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要牵头构建交通安全群防体系,街道各部门、各村社要配合开展宣传教育、监管整治、专项督导等行动,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担当作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进谁督导”的原则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违法整治等工作责任。

(三)切实强化督导落实。对事故防控突破指标、发生死亡交通事故、隐患治理未按时完成、工作被动应付、对领导指示批示落实整改不力等情形,将通过通报、约谈、纪律处分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附件:1.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2.2023年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清单

附件1:

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曹  余(党工委书记)

胡  洁(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孙  磊(党工委副书记)

陈巧克(党工委副书记)

江  峰(党工委委员)

李正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旭东(党工委委员、东港派出所所长)

张  炜(党工委委员)

陆蔚蔚(人大工委副主任)

钟  磊(办事处副主任)

张  勇(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郭晓蕾(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

刘金双(党建工作办公室)

胡立栋(党建工作办公室)

李  达(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

袁麒翔(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

徐伟东(应急管理办公室)

武  斌(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

顾增斌(东港交警中队)

鲍毅杰(城北交警中队)

张满忠(南岙村)

刘海波(红旗村)

王海辉(芦花村)

翁舟波(塘头村)

翁勤健(葫芦村)

周位东(永兴村)

顾永定(陈家后村)

黄诗然(安康社区)

陈燕君(莲安社区)

翁琰碧(中昌社区)

贺  飞(灵秀社区)

赵幼玲(兴普社区)

胡婷婷(和津社区)

刘淑妙(文康社区)

缪  乐(新北社区)

贺冬冬(莲洋社区)

附件2:

2023年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综治联防巩固提升行动

深化群防体系构建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街道、村社二级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各村社

331日前


   2

对辖区道路风险评估,对交通秩序乱,交通违法多的点段,投入力量加强管理。

331日前


   3

各村社组建由网格员、劝导员、党员组成的村社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队。

430日前


   4

 推动机制常态运用

各村社确保每月宣传劝导、隐患排治、基础排查等工作常态开展,全力开展无交通事故村社创建活动。

党建工作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

 

常态化开展


 

   5

压实各级工作责任

持续开展专项督导行动,健全考核和问责体系,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

党建办(纪工委)、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

331日前


   6



源头风险防范提升行动

 

加强工程运输企业监管

督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工程车驾驶员知危险、会避险能力,确保工程运输车辆不发生亡人事故。

 

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

 

    常态化开展


   7

由街道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召集交通、交警、城管每月开展至少一天的路面联合执法,加强重点车辆路面管控力度。

    每月开展


 8

 

 

 隐患排查治理提升行动

 

开展隐患限期治理

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推进道路隐患区级挂牌治理工作, 确保按期销号。

 

东港交警中队、  城北交警中队

8月底


 

 9

全面排查道路隐患,重点突出事故多发点段,根据辖 区实际全面推进治理。

4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排查 并推动整改,6月底完成整改


10

排查村道临水临崖点段,切实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4月底完成排查,6月底完成整改


   11

 

 

 

 

 

 社会协同共治提升行动

 

交通违法大整治

继续开展“一盔一带”系列行动,完善电动车人脸识别违法查处机制,提高打击率。切实提高辖区内学校家长、学生的戴盔率,推动辖区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把牢门岗关,确保务工人员驾驶电动车戴牢安全头盔。

东港交警中队、 城北交警中队、 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常态化开展


   12

切实改变农村、城乡结合部红绿灯路口电动车守法率较低现状,投入力量加强处罚、劝导,确保辖区电动车戴盔率达到90%以上。建立村社交通安全联系制度,明确交警包干片区责任制度,由一名交警负责联系一个村社,开展重点区域执勤管理,优化交通管理力量。

常态化开展


   13

 

促进交通整治赋能增效

 

持续开展重点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毒驾、两非、超载超限、开车打电话,实线变道、无牌无证驾驶,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严重 交通违法行为

东港交警中队、城北交警中队、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城乡建设和管理办公室、各村社

常态化开展


   14

 

 文明规矩意识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安全宣传

充分发挥村社交通安全自治巡防队、村社兼职宣传员,定期开展宣教活动,切实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意识

党建工作办公室、东港交警中队、 城北交警中队、  各村社

常态开展


   15

建立网格群,不断提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常态开展


政策解读:《2023年东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