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406K/2023-154934 公开日期 2023-12-01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规模粮油补贴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1  16: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规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种发〔2023〕10号)、《舟山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舟农发〔2020〕12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舟普政办〔2020〕73 号)、《关于下达 2023 年度普陀区第一批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综合因素补助)使用计划的通知》(舟普农〔2023〕78号)等文件精神,经党组研究,现将普陀区 2023 年度第二批规模粮油补贴资金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种植早稻、晚稻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每亩分别 给予520元、420元的补贴, 对种植大小麦、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高 粱、荞麦、番薯、玉米和山稻等旱粮2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每亩给予220元的补贴,对种植油菜5亩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每亩给予200元的补贴(朱家尖街道按照规模种粮50亩以上每亩补贴 120 元的省补政策执行);对2022年划定及2023年调整正粮功区内种植水稻的规模种植主体给予每亩100元的粮功区规模种粮(水稻)降本补贴。此外全年稻麦油菜种植、一季旱粮作物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的规模化种主体,2023年度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标准为20元/亩。

根据各地登记与核实,结合2023年早稻、晚稻及下半年旱粮种植情况,发放2023年度第二批规模粮油种植补贴,全区符合补贴要求的规模种粮主体共计43户,共补贴面积12280.76亩(其中早稻1309.25亩,晚稻8024.04亩、旱粮2947.47亩),补贴资金共计4909129.4元。其中舟普财农〔2023〕138 号中央实际种粮农民补贴中早稻、晚稻及下半年旱杂粮部分已拨付127131.2元,故此次应下达补贴资金共计4781998.2元(详见附件1)。

粮食生产功能区降本补贴,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连片种植100亩及以上的水稻规模种植户给予100元/亩的降本补贴,根据粮油核查后的最终面积矢量图斑与2023年粮食生产功能区矢量图斑叠加,全区符合补贴要求的规模种粮主体共计12户,共补贴面积3607亩,补贴资金共计360700元(详见附件2)。

以上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账号直接发放到种植主体。

附件(附表):1.2023年度第二批规模粮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附表1.2023年第二批规模粮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wps

2.2023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降本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附表2.2023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降本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wps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普陀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

公示受理电话:3805549。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219室,邮编31610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