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昊建设有限公司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舟山市普陀区统计局申请信用修复。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已超过1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舟山市普陀区统计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舟山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实施方案》的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浙江海昊建设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舟山市普陀区统计局提出异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傅韦 联系电话:0580-3811523
舟山市普陀区统计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