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3-155352 公开日期 2023-11-09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舟普政办〔2023〕61号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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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数据资源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区属各单位:

《普陀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陀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和居民生活行为方式的改变,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为主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已成为影响我区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为有效控制慢性病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指标要求,现就全面做好普陀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行动、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慢性病防控方针,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全面推进普陀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国家卫生城市等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四)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重点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全民参与。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普陀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协作联动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组织多部门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二)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大健康家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酒店、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力度。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

(三)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同时,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

(四)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全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

(五)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宣传。学校、幼儿园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宣传教育。

(六)建立政府主导、自我为主、社会支持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七)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每2年组织1次职工体检,结合体检结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八)全面实施首诊测血压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九)开展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根据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十)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医疗救助水平。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十三)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四)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全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全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十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区疾控中心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十六)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结合我区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推广慢性病经验和做法。

四、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联络员,负责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多部门联合督导;结合部门职责将慢性病防控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制定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各项措施;落实本单位、下属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每年为职工提供1次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营造无烟办公环境,成年人吸烟率控制在20%以下。

(二)部门职责。

1.区政府办:出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共政策;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每5年一次);将慢性病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2.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年度慢性病媒体宣传计划,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生活方式;组织媒体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融媒体中心定期播放慢性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做好国家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3.区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社区诊断结果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优先政策、目标、行动措施。

4.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学生健康教育教学计划,督促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建立学校控烟制度;督促学校完成学生健康体检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健康食堂创建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

5.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人口相关数据信息;核对常住居民身份信息,协助卫健部门做好死因监测工作。

6.区民政局:负责落实重大疾病临时救助政策,协助卫健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7.区财政局:负责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保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决算,确保专款专用,管理规范。

8.区人力社保局:开展职业健康相关技能培训时加强慢性病科普宣传工作,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和“三减三健”等有关内容。

9.区住建局:负责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沿线健康教育宣传栏科普内容的定期更新。

10.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各客运站(点)设立宣传专栏,开展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交通工具内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11.区文广旅体局:指导村(社区)建设10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统筹全区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健身活动;引导区内群众健身团体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合理配备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向公众提供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全区性体育健身活动;将健康生活方式“三减三健”“无烟生活”融入到文化宣传内容。

12.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①负责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对慢性病防控业务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定期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检查、督导和评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配足配强慢性病防控专职队伍;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②负责制定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措施;落实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干预,落实患者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并提出适合全县的慢性病防控策略;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

③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村(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有机融合。

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⑤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负责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制作、印发慢性病防控相关宣传资料;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核心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协调控烟、禁烟相关工作。

⑥贯彻落实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引导商业保险参与医疗救助。

13.区统计局:提供全区的基础资料并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14.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15.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有关政策,督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执行有关食品营养标签的规定,提高群众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负责做好慢性病防控药品的监管;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负责健康超市、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酒店创建;开展烟草广告治理,确保辖区内无烟草广告,开展对餐饮服务场所和商品批发零售场所的禁烟标识、标语设置和控烟情况监管。

16.区总工会:督促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积极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督促各类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间操、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参与组织群众性集体健身活动;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17.团区委、区妇联:配合开展青少年和妇女的健康促进和健康宣传活动。

18.区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出台残疾人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

20.各镇、街道、管委会:与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合作,鼓励村(社区)公共服务、文化服务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相结合;制定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对村(社区)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的建设进行指导;负责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好慢性病与营养、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等工作;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协助建设村(社区)10分钟健身圈;组织辖区内老年人健康体检,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慢性病防控工作,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创建目标,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水平和技能,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最大程度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标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四)规范指导,强化督查。区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指导制度,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督导检查与评估,适时通报督查结果,确保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普陀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普陀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体系任务

分解表


附件1

普陀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炜波   区长

                                       副组长:朱彦波   副区长

                                       成   员:周   挺   区政府办主任

                                                    徐海虹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峭岭   区发改局局长

                                                    王岳军   区教育局局长

                                                    张小燕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丁   勇   区民政局局长

                                                    陈宇宙   区财政局局长

                                                    周   军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柴国平   区住建局局长

                                                    张   挺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燕芬   区文广旅体局局长

                                                    王忠挺   区卫健局局长

                                                    郑   磊   区统计局局长

                                                    张红军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吴宏晖   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李捍东   区总工会主席

                                                    孔舟迪   团区委副书记

                                                    赵   颖   区妇联主席

                                                    王海刚   区残联理事长

                                                    周泽霖   六横镇镇长

                                                    刘   怡   桃花镇镇长

                                                    丁   晨   虾峙镇镇长

                                                    虞卡华   东极镇镇长

                                                    杨平湖   沈家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   洁   东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江   杰   展茅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珏琤   蚂蚁岛管委会书记

                                                    叶增浩   白沙岛管委会书记

                                                    张   雷   登步岛管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王忠挺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普陀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

指标

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权重分值

一、政策发展(60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并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辖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2分;其余0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1分;其余0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分;其余0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1分;其余0分。

5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2分;其余0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1分;其余0分。

3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局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的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5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一、政策发展(60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18分)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辖区政府主导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对于在政府主导下采用第三方督导的,每年组织2次,每次得1分。

(2)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5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2分,共4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1分;其余0分。

5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相关成员单位

2.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辖区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其余0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其余0分。

5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1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其余0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有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2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

一、政策发展(60分)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1分)

2.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抽取5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5分。

5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成员单位

3.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并形成相关评价报告,4分。

4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21分)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

(1)辖区政府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3分;其余0分。

(2)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2分;其余0分。

5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2.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8分;5%-10%,3分,其余0分。

(2)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4分;205.1-209.7/10万,2分;高于209.7/10万不得分。

(3)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4分;高于9.0/10万不得分。

16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二、环境支持(35分)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9分)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1分;30%以下0分;(2)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1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调研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 5%或达到 40%及以上,1 分。

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 2 个或每类达到 10 个及以上,每类 1 分,每年增加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5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标者该类不得分。

4

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各街道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4分)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1分;其他0分。

(2)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1分

(3)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2分;30-50%,1分;30%以下0分。

4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二、环境支持(35分)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1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1分;其余0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其余0分。

2

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各镇(街道)、管委会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2

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1分;100%以下,0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1分;50%以下,0分。

2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环境支持(35分)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1分)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3分;35-40%,2分;35%以下0分。

3

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1分)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2分;95%-100%,1分;95%以下0分。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禁止烟草广告。

辖区未发现烟草广告,1分。

1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分局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100%以下0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二、环境支持(35分)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1分)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0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0分。

2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5.降低辖区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

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4分;20%-25%,2分;≥25%不得分。

复审: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以上,4分;5年降低5%-10%,2分,其余不得分。

4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0分)

(一)开展专题宣传。(5分)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主题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宣传,1分;其余0分。

(2)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全国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1分;其余0分。

2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

(1)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1分;其余0分。(2)宣传内容覆盖“三减三健”各个方面,1分;其余0分。(3)全年至少6次,1分;其余0分。

3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20分)

(二)开展专项活动。(15分)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

(1)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盐勺、定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1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 3%及以上,各1分,共2分。

复审: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5%以上,各1分,共2分;10%-15%,各0.5分,共1分;其余0分。

(3)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3分;60%以下0分。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3分;其余0分。

(4)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2分;其余0分。

11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

(1)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

复审:每年至少招募并培训5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1分,其余0分。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分;其余0分。

(2)每年举办或者组织参加“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1分;其余0分。

2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镇(街道)、管委会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

(1)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1分。

(2)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1分;其余0分。

2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体系整合(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其余0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其余0分。

8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其余0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其余0分。

(3)疾控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其余0分。

7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组织本单位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5分;1次,2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5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

(1)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4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体系整合(30分)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2分;1次,1分;未接受培训不得分。

6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6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当地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0.5分;其余0分。

(2)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0.5分;其余0分。

1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每次0.5分,共3分;其余0分。

3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20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6分)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0.5分;其余0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0.5分;低于6学时0分。

(3)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0.5分;其余0分。

(4)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0.5分;其余0分。

2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9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5分;60-70%,2分;60%以下0分。

5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4分;20-25%,2分;20%以下不得分。

4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5分)

1.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0.5分;其余0分。

(2)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0.5分;其余0分。

1

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1分;其余0分。

1

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的社区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或每年参加人数不变者分数减半。

3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复审:学校对学生健康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覆盖率≥50%,2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0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0分。

7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17分)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2分;其余0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2分;50-70%,1分;50%以下0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1分,其余0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1分,其余0分。

10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1分;其余0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2分;其余0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其余0分。

5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30%及以上,3分;25-30%,1分;25%以下0分。

3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0分)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55-60%,1分;55%以下0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2分;50-55%,1分;50%以下0分。

4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 以下不得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2分;60%-70%,1分;60% 以下不得分。

4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2分;3-5%,1分;3%以下0分。

4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4分;其余0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其余0分。

10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三)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1)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3分;其余0分。

(2)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2分;其余0分。

5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7分)

1.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2分;

(2)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2分;70%以下不得分。

4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1分。

(2)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1分。

(3)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1分。

3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4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1分;其余0分。

(2)提高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1分;其余0分。

2

责任单位:区医保中心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70分)

(五)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4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其余0分。

复审: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药物绿色通道(包括延伸处方或长处方)1分。

(2)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1分;其余0分。

2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其余0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其余0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其余0分。

4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卫健局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辖区内每个街道(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分;其余0分。

(2)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1分;其余0分。

(3)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得1分;50%-70%,得0.5分;50%以下0分。

3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七、监测评估(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20分)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其余0分。

(2)慢性病与营养监测,6分。

(3)肿瘤随访登记,2分;其余0分。

10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1)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其余0分。

(2)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5分;其余0分。

10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10分)

1.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2分;其余 0分。

(2)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2分;其余0分。

(3)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其余0分。

(4)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其余0分。

(5)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其余0分。

10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

八、创新引领(35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 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10分;2-4项,5分;其余0分。

未达到提高实际效果者分数减半。

10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八、创新引领(35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5分)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其余0分。

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复审:区别于创建年份的创新特色案例达到3个,撰写符合要求,15分;2个,10分;其余0分。案例撰写不符合要求者分数减半。

案例撰写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

15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3.示范区成功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分;其余0分。

(2)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5分;1项,2 分;其余0分。

10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合计

30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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