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406K/2023-155583 公开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水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于启动2024年普陀城区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15: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规科)

现将2024年普陀城区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联系单位: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80-3805982,朱女士。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

一、项目实施背景

普陀区本岛主要呈海岛丘陵地形,山丘面积大,平原面积小,水库数量少,洪水调节能力有限,非控山区洪水直接下泄至河道,洪水暴涨暴落,排水口门少,防洪排涝能力低。中央是绵延山脊形成南北分水岭,南北部是各自分隔的小块平原,南北水系不连通,本地水资源匮乏,平原河网流动性差,部分河道水质不佳。为构建“更高标准的防潮防洪安全屏障、更高水资源综合保障能力、更加健康的水生态环境、更高效能的水管理体系”为抓手。有必要围绕“建设海岛花园、打造海上会客厅“的总体目标,以普陀区中小河流治理和幸福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区域流域防洪和城市排涝能力,加大雨洪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加河湖生态环境供水量,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结合国土空间整治、山体公园、最美公路、全域旅游、美丽乡村、美丽风景带等建设,开展“水利+”综合工程,实现融合发展。

随着河口治理推进、海平面上升、高强度台风频发、城市人口、功能和规模扩大,对标未来发展需求,保护区内保护对象重要性和安全需求不断提升,城市防御与城市功能、城市能级协同需进一步加强。舟山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中心城区防御标准为100年一遇,现状普陀中心城区海塘防御标准为50年一遇,整体防御标准偏低。现状鲁家峙片海塘和东港海塘岸线统筹利用不够,没有完全发挥综合功能,海塘岸带空间相对狭窄,功能相对单一,与城镇建设、港口码头、文化旅游等结合不够,海塘建设引领沿海高质量发展作用不充分,海塘相关的陆域和海域基础设施、防灾减灾、岸带综合功能亟待统筹提升。为有效提升海塘管理范围内道路、码头、产业园区等各种功能交叉布置,结合海塘实际情况分析,融合产业、旅游观光、交通贯通、生态提升、港口航运等功能。

同时为抢抓水利政策红利“窗口期”,结合中央特别国债申报,超前储备一批具有现实价值和战略意义、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水利重大项目。有必要先启动普陀本岛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工程(普陀山海水廊)、鲁家岛海塘和东港片海塘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二、规划符合性

普陀本岛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工程(普陀山海水廊)在“十四五”中期评估时已列入《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条件成熟可提前实施。

鲁家峙片海塘和东港片海塘已列入《浙江省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规划》《浙江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划。

三、工程建设内容及前期工作安排

1.普陀本岛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工程(普陀山海水廊)。新建西、南、东线洞库长22.4km,综合利用截洪沟长度42.85km及配套建筑物,工程总投资约20.5亿元。通过本工程建设,新增蓄洪集雨面积11.77km2,新增多年平均来水量628万m3,可拦蓄20年一遇洪水量247万m3,有效降低局部低洼地段淹没水深、减少淹没时间。通过增加集雨面积后的水库,可向城北水街、东港景观河、沈家门里西河、外西河实现生态补水量。目前已完成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方案研究,2024年计划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前期工作经费约1300万元(不包括初步设计)。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

2.鲁家峙岛海塘。现状鲁家峙片共计4条海塘长5.99公里。分别为鲁家峙防浪堤长1.12公里,鲁家峙东南涂围垦海塘长2.65公里,鲁家峙北塘二期长1.65公里,鲁家峙北塘三期0.57公里。文创园段至东南涂海塘缺口部分长度450米,考虑海塘完整性和保护区的闭合,鲁家峙东南涂围垦海塘延长0.45公里,因此鲁家峙片整岛共计4条海塘长6.11公里,从50年一遇提标到100年一遇,估算投资约8.0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力争获省发改委批复,前期工作经费约400万元(不包括初步设计)。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

3.东港海塘。东港海塘包括东港一期顺堤、东港二期顺堤、东港北丁堤共计6.5公里,从50年一遇提标到100年一遇,估算投资约7.0亿元。2024年计划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工作经费约370万元(不包括初步设计)。等条件成熟启动建设。

四、其它说明

1.普陀本岛防洪排涝综合利用工程(普陀山海水廊)前期工作责任主体为区农业农村局。

2.鲁家峙片海塘前期工作责任主体为区农业农村局、沈家门街道 。

3.东港海塘实施主体为普陀区城投集团。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