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时间:2023.8.17 答复时间:2023.9.6
调处情况: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舟山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05年8月份成立,主要从事船舶修造,位于舟山市普陀六横镇龙山西浪咀,该企业具有“三坞七泊位两船台”的生产规模,船坞分别为(10万吨、30万吨、23万吨),有3个涂装车间,1号涂装车间和3号涂装车间正常使用,2号涂装车间已暂停使用,涂装车间内均配备了除尘设备和废气处理装置。 二、环境治理情况 扬尘治理方面,2019年开始大力推进超高压水除锈替代传统喷砂工艺,并在修船系统三个干船坞外壳除锈和货舱除锈过程中推广,有效削减了铜矿砂使用,极大降低了粉尘污染,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改善成果显著。2021年-2022年,为管加车间切割和焊接工位安装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对船体车间FCB设备进行焊烟收集技改;与光伏单位合作对车间气楼进行改造,在船体车间、管加车间、铁舾车间、机电车间等7个厂房屋顶安装了1112台无动力风机。以上举措改善了车间气流分层,车间工作环境明显改善。杜绝了预处理环节扬尘污染。 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方面,2019年实施了一号钢板处理线试验性提标改造;2020年实施了一号涂装房和三号涂装房(一期)提标改造;2021年实施了三号涂装房(二期)提标改造、2号钢板预处理线提标改造和废油漆桶贮存库废气处理设施技改,使造船环保设施VOCs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当前环保标准,全部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方面,2019年开始积极探索涂装作业漆雾回收,先后试验性制作有VOCs回收功能的调漆房和安装在高架车上的漆雾回收工装。2021年-2022年成功应用船舶涂料大包装方案,减少调漆阶段VOCs无组织排放和废油漆桶回收过程中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规范废油漆桶存储设施,建设油漆桶储存间,配套VOCs废气吸附设备。与同济大学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对船坞喷涂作业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开展研究,探索更加高效、可行的坞内无组织排放收集技术和货舱喷漆VOCs收集工艺,希望利用顶尖高校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在修船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方面有所突破。 水污染治理方面,2019年对机电车间化清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改,消除初沉池、活性池跑冒滴漏隐患,增加油水分离工艺。2020年对综合污水预处理站进行技改,增加污水预处理设施,成立超高压水除锈废水收集及处理课题并列入重工科研项目,建成船坞除锈污水回收处理站,工业废水实现达标排放。2021年-2022年,对厂区污水、雨水管网进行改造,消除地下管网跑冒滴漏隐患。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方面,重点推进危险废弃物减量处置,通过拓宽处置渠道等措施,消除了危险废弃物超量存储的风险。建设标准化危废堆场,实现各类危废的规范贮存;对厂内油垃圾场、工业垃圾场、废砂周转场进行改造,实现规范存储。 三、监管情况 环保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多次组织交叉执法检查,日常监管采用双随机和跨部门双随机的抽查形式,确保每季度对该企业的检查不少于一次。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行为。另外,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该企业每年委托有资质第三方监测机构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的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未发现有因子及点位监测存在超标的问题。 四、调处情况 根据企业检查情况和信访人诉求看,结合舟山市政府提出绿色修船目标看,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并责令企业按以下要求进行整改:一是船舱内喷砂作业时,要落实相关防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溢散对环境造成影响;二是加快研发进度,克服高压水枪技术方面存在短板,尽快完成高压水枪的全面替代工作;三是企业要加强环保主体责任意识,重点排污点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并落实检查制度,确保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五、下步措施 下步,我分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监管的频次和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