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总要求,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海洋与渔业法治建设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耕渔业基层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切实提高单位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全社会爱海护渔意识,为实现海洋与渔业强省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法治大局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紧紧围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心下,服务海洋与渔业法治建设“十四五”工作总体方针、目标、任务,发挥法治建设在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今年共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议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带领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全局职工学好法律法规知识。领导干部全年学法不少于50小时,其他干部全年学法不少于90小时。带头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涉海涉渔业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中,同部署、同推进、同督考、同奖惩。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贯彻落实好局《“首问责任人制度”》、《违法案件“查、处”分离制度》、《违法案件会审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坚持依法从严,执法提质增效
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促进海洋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今年9月开展海洋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评议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生动展现我局海洋行政执法工作成果。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较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于事前公开、于事中公开、于事后公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一栏,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透明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询问室、单镜执法记录仪、执法摄像机,较好做到应记录尽记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全程留痕;持续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由局政策法规科主持,会同法制审核人员小组成员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较好做到应审核尽审核,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覆盖。
二是积极探索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针对渔区地理环境、历史人文的独特性和当前海洋经济发展新态势,创新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舟山市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局,将海洋与渔业、港航、水利、文化、自然资源等多个领域200多项涉海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至区海洋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建立起大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格局,有效破解了“多龙治海”导致的执法缺失、低效等问题。同时,建立“紧密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海事、海警、港航、交通、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单位互通信息、协作办案,围绕渔业安全生产、航政、滩涂围垦、海域内文物保护、海域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组织开展专项及日常联合执法行动。近两年,在跨部门、跨区域涉海涉渔遏重大联合执法、商渔共治、“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及伏季休渔陆上违禁专项整治等联合执法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三是纵深联动深化推进行刑衔接机制。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健全信息共享、规范案件移送等举措,构建互联互通、共商共管、联防联治的执法协作机制。我局同海警部门签订《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与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协作配合办法》,同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安提前介入机制,改进优化涉刑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后再介入调查的传统模式,实现与公安部门在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同步协同,显著提高涉刑案件办案质效。对涉刑案件做到“应移尽移”,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有效规范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坚持普治并举,提升群众满意度
推动渔业基层普法实践,推进普法教育覆盖全社会。入选2022年度全区首批10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单位,并在群众网络票选中当选第一。
(一)大力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宣传工作。发动单位干部职工、基层渔业干部、职工家属、主管涉渔企业、渔民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做好周密部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组织推动、人员部署、责任落实,确保宣传工作全方位、高质效开展。二是调动多方资源、构建精密宣传网。通过调动乡镇(街道、管委会)、主管涉渔企业、干部家属、社会群众等多方资源力量,构建局机关——乡镇(街道、管委会)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渔企、渔船三级宣传网,精密定位覆盖涉渔群体,做好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宣传工作。三是引导正面舆情、强化宣传效果。针对性设置宣传用语,突出正面评价重要性,用渔民全体便于理解的语言进行宣传引导,提高了宣传实质效果。
(二)大力开展四项重点普法活动。一是围绕“共同富裕”主旋律,结合“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发挥“蓝海先锋”志愿者团队的党建品牌带头效应,在渔村、渔企、渔船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首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以《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版及配套办法为载体,加强海洋生态资源保护利用的普法宣传。三是以“春雷行动”、“三无”船舶专项清理行动、2022年亮剑行动等执法行动为抓手,利用“4·15 ”国家安全日、“12·4” 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伏季休渔期的契机,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海洋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四是以船东、船长“面对面”教育及渔业船员职务培训为平台,普及渔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加强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提升渔业职务船员法治素养,2022年共开展23期培训普及渔民1982人。
(三)大力弘扬渔区特色法治文化。将普法工作与广大渔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机结合,通过特色活动增强法治文化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一是开展渔船船东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以观看警示片、分析事故案例、现场交流等形式,加大对船东船长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二是开展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培训。加大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渔业船员法治意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开展“平安渔嫂”护渔行动。在各镇(街道、管委会)挑选安全意识强、责任心强的渔嫂建立“平安渔嫂”护渔队。通过护渔队亲情约束和引导,将法治宣传真正导入渔家,从而加强渔民船员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四是推进“海上枫桥”升级创新。开展“平安渔场”创建活动,组织区海事渔事办及各镇(街道、管委会)渔业负责人前往奉化、临海等地开展多层次“联心、联谊、联利、联事”结对活动,并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签订“共创平安渔场”联谊协作书,为协作调解跨区域海事渔事纠纷构建绿色通道,促进海上案件公正高效处理。
舟山市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