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门验潮站迁建工程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6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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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海域使用论证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7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057955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面积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申请用海时间

沈家门验潮站迁建工程

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普陀区沈家门半升洞附近海域

约0.06

特殊用海—科研教学用海

透水构筑物

肆拾年

附位置图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3年2月6日

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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