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14XX/2023-149428 公开日期 2023-03-2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号
组配分类 年度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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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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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2022年以来,普陀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的目标任务,以“法治普陀建设八大抓手”为载体,以创优争先、打造法治普陀新典范为目标,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重要窗口”的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我区被评为2022年度法治舟山(法治政府)考核优秀单位。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学深悟透蓄力奋发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纵深发展

1.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专题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2022年以来,全区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260余场次。同时,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云宣传”,依托“融媒体”网络平台和各类传统媒体,累计发布及转发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信息1200余条。

2.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建设落细落实。印发《关于深化法治普陀(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职能,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基层法治化综合改革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办(扩大)会议暨法治建设考核推进会等全区性会议。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出台常务会议工作规范,发改局、财政局、司法局、审计局等4家单位被列为固定席位。常态化推进法治巡察,2022年相继对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交通运输局、虾峙镇等8家单位开展了法治督查,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年区政府及区属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3批次共105人。

3.持续助推依法疫情防控见行见效。坚持依法推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建设,高效有序抓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青少年、18周岁以上人群加强针接种覆盖率、60周岁以上人群覆盖率等指标均达到省定要求。动态调整常态化核酸采样点位,组建三级流调、核酸采样、环境消杀、实验检测“四支队伍”,具备日检测5.45万单管的能力。全面提升收治能力,完成普陀医院感染楼附楼建设工程及小干岛马峙山集中隔离中心扩容工程。切实履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职责,在医院、诊所等卫生类场所开展“清街扫店”疫情防控专项治理工作,全年累计发现问题488家次,均已落实整改。

(二)聚焦数字赋能擦亮法治底色,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治理模式。完成区社会治理中心机构调整,以规范网格事项流转为抓手,推动区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和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规范运行,形成“发现-上报-分流-处置-评价-考核”各环节的闭环机制,事件办结率提升至99%。“基层治理四平台”迭代升级为“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并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党建统领网格智治平战结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做好专职网格员和专职社工招聘、配备工作,不断夯实网格工作基础。全市首创网格督导队伍,网格事件有效率提升到92.5%。

2.统筹推进“三应用平台”建设发挥实效。强化数字赋能,积极培育符合我区实际的特色应用。上线“海上枫桥”浙里矛调应用平台,2022年该应用共受理海上矛盾纠纷257起,化解257起,线上化解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加强涉海涉渔社区矫正联合管控平台应用建设,依托该平台强化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实现船员证书、船舶证明一键核查,事项审批一键流转,船舶轨迹实时跟踪,确保不发生脱漏管等现象。打造“数智防疫平台”应用,通过IRS公共数据平台申请等方式,同步接入隔离点、核酸检测、视频监控等涉疫数据,实现了指挥决策全流程数字化,疫情指令落实由“概念化”到“可视化”,指挥体系由“单一化”到“多元化”。

3.抢抓“大综合一体化”数字化应用试点机遇。省“大综合一体化”应用正式上线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全面承接使用工作,贯通协同指挥、监管检查、处罚办案、执法监督四个子模块。认领64个“监管一件事”场景,并发起监管检查工作,其中“广场舞一件事”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推广。创建“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82个,其中创新了“海岛燃气用户联合检查”,开展联合检查130余次,市场主体受检频次降幅达60.7%。率先在区社会治理中心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指挥中心,为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的贯通运行搭建指挥平台,形成全闭环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

(三)聚焦法治护航增进民生福祉,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跑出“加速度”。全面梳理我区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各项取消、下放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在我区有效落地。编制完成《舟山市普陀区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打造“办事不出岛”2.0版,建立以村社工作人员、东海渔嫂等为主体的多元协同服务机制,为海岛居民提供就地代办、上门代办等便民服务,完成代办事项3000余件。梳理并形成《普陀区办事不出岛2.0基准事项目录》,实现80%以上民生事项可在镇(街道)、村(社区)办理。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跨城通办”能力,全区“一网通办”率达91.58%,推进落实与省内城市“跨城通办”的1109个事项。

2.平台经济长效监管打出“组合拳”。区市监分局深入推进公平竞争集成改革,全面贯通“浙江公平在线”应用,实时开展属地网店线上巡检,动态维护属地电商主体数据库,连续5次获得浙江公平在线条线全省考评第一。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治理,动态建立网络直播营销经营主体库,2022年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案件14起。落实平台企业精准帮扶,联合出台《舟山市普陀区贯彻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引导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行动。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跃上“新高度”。区发改局制定印发《2022年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指导展茅街道创建市级“诚信示范街道”。“普惠e企”获评全市信用应用场景“示范推广项目”。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双随机抽查应用信用规则率93.90%。拓展信用在住房保障领域的应用,完成对368户困难家庭户的信用核查。持续推进信易贷,平台累计注册企业2311家(占全市39%),累计授信额114.29亿元(占全市34%)。

(四)聚焦依法行政强化法治保障,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

1.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区司法局配合区政府办做好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立项、部门会审、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指导推进全区12家单位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其中镇街层面持续保持全覆盖。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4项,确保全区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

2.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制定出台《舟山市普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保障政府决策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原则,共计审核区政府(区政府办)拟发的规范性文件25件,其中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政策8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75条,采纳率达99%,备案审查区属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38件。强化动态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拟废止、修改区政府、区政府办违反上级制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区属各单位规范性文件17件。

3.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全流程管理。做好行政机关合同“全生命周期一件事”集成管理,推动行政合同流转高效、责任到人,加强对标的额1000万以上、招商引资合同及区政府名义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2.0版”操作培训,实现区属各单位行政合同全流程闭环审查,强化政府风险源头防控。2022年以来,共审查重大行政合同草案38件,累计标的额700余亿元,提出审查意见180余条,备案登记部门涉企合同800余件,累计标的额140余亿元,未发生因行政机关合同引发的行政争议,全区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4.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审核把关;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全区共有34家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持续保持政府法律顾问区、镇(街道)两级全覆盖;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建言献策作用,全年参与涉法事务400余次。

(五)聚焦改革破题创新法治亮点,推动综合执法效能提档升级

1.打造行政执法改革普陀样板。精简执法队伍,区级撤销能源、劳动、水政三支监察队伍,撤销原市属的农业、文化市场专业执法队伍,形成综合执法、应急、卫健、海洋的“1+2+1”四支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6家执法队伍的人员力量下沉,共下沉编制70.1%,下沉人员69.6%。推进基层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形成区域法制审核保障“234”体系,建立区级中心法制审核专区及“区级法核专家团”;采取“赋权+派驻+兼管”的433模式:六横镇为全市首个整体赋权示范点,沈家门、东港、展茅三街道承接综合执法事项192项,东港街道另承接专业执法事项12项。对虾峙镇、桃花镇、东极镇实行派驻执法模式,对白沙岛、蚂蚁岛、登步岛三个管委会实施1+X的兼管模式。

2.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区交通运输局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及违规危险品运输工作,2022年共查获无证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30辆次,出租汽车违规行为12起,发现违规大巴31起,查获13起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区市监分局开展网络餐饮单位专项整治,重点核查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证照是否齐全、在环境卫生等方面管理是否规范等内容。2022年累计检查经营单位1500家,责令整改200余家,立案30余起。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第二轮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2022年以来,累计下发文书805份,涉及企业216家,最终注销违法企业201家。

3.推行多种模式创新执法方式。区公安分局成立“大综合一体化”行刑衔接中心,累计接收立案7起、移交案件10起;高效运转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积极融入市本岛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业办案和法制力量常态入驻,实现高效运行,案件快办率、优秀率分别同比上升2.7和4.9个百分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办理考核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推广应用“首错免罚”制度,2022年“首错免罚”案件累计7件(其中赋权街道6件)。

(六)聚焦依法治理维护和谐稳定,探索构建多元纠纷化解体系

1.高质量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全年复议诉讼案量比值为1.15。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2件,其中经调解撤回复议申请20件,调撤率为63%,高于法治浙江考评指标30%的要求。高规格召开2022年度府院联席会议,印发《舟山市普陀区行政争议案件闭环管控实施办法》,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强化风险预警,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普委法办发〔2021〕1号),推行行政诉讼案件信息互通机制。2022年全区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四年保持100%。

2.高标准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锚定“陆上居民解纷不回岛、岛上居民解纷不离岛、出海渔民解纷不上岛”工作目标,成立“在线解纷”工作室,积极推动“浙江解纷码”全域应用贯通,为数字调解普陀模式开辟新的解纷途径。打造金牌东海渔嫂调解工作室3家,2022年全区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11起,其中疑难复杂纠纷74件,涉及金额近3.43亿元,调处成功率和满意率均达99.9%,调解协议履行率达99.7%,各项数据均居全市前列。

3.高水平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创新建立公职律师共享机制,全区律师万人比达3.46,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达100%。深化“小岛你好法助共富”专项行动,全区111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托“双月十日”活动品牌,全区广大律师深入白沙、蚂蚁、庙子湖等偏远海岛,提供法律服务,共开展法治体检187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860余次。持续推进“一站式”建设,设立“涉企绿色通道”和涉企矛盾纠纷流转机制,推动涉企案件规范高效办。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绿色通道”与“容缺”机制,受理容缺案件25件,实现“应收尽收”;开展欠薪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19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400万元。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相关做法被司法部简报刊发。

4.高起点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为依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推出《以案说法》、法治童谣、法治文艺汇演等普法形式; “海上枫桥法随远洋”法治宣传品牌被列为2022年度全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提名奖;六横镇台门村、区远洋渔业协会被列为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展茅街道黄杨尖村完成法治公园建设。2022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0余场次,受众达6万余人,公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深化乡村法治人才选树和培育工作,全区现有“法律明白人”235人,“学法守法示范户”74户。持续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2022年推选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8个、市级26个,市级以上创建率87%,区级创建面100%。

(七)聚焦完善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保障权力行使阳光规范透明

1.夯实执法监督工作基础。统筹推进区镇二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在飞鲸漆业和冠素堂食品有限公司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系点,在4个赋权镇(街道)司法所挂牌执法监督工作室,在全区7个镇(街道)明确14名专职监督员,实现基层监督专职力量配备100%。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印发《舟山市普陀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试行)》,协调处理6起执法争议。通过法律测评、明察暗访、公开评估、现场评议等“五评一议”方式对区海洋渔业局开展“全方位、体检式”执法质效评议,不断提高海洋行政执法质效。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区11个行政执法领域的78本案卷进行集中线下线上评查。

2.抓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2022年,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区委编办联合区司法局、区大数据管理局积极开展权力事项(监管事项)管理工作,通过印发《关于做好监管事项集中梳理及认领的通知》、《关于印发普陀区监管事项认领和行政检查事项覆盖完成情况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指导督促各单位完成2022年度事项认领及动态调整工作。截至2022年11月底,普陀区共认领权力事项7999项、认领监管事项8698项、覆盖行政检查事项2844项,提前完成监管事项认领及行政检查事项覆盖双100%工作。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要决策公开,开设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打造普陀区重点领域公开专题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持续梳理本地区重点领域公开事项,覆盖文件要求的26个重点领域。此外,打造疫情防控专题、共同富裕、“六稳”、“六保”等特色专题,以此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针对信息公开中的复杂情况,开展部门联动研究会商,2022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实体轻程序”的意识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二是法治政府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法治综合化改革覆盖面需提升;三是各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质量和赋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四是柔性执法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3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基层基础建设年”建设为契机,持续提高工作标杆,突出创新驱动,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强化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督查,加大法治建设在综合考评中的考核力度,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党委巡察和法治督察有机结合,强化督察整改情况考核。

(二)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取消企业有关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三)持续统筹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迭代升级县级数字法治系统框架,加强省级试点应用承建落地,推动“1612”体系向乡镇以下延伸、与基层治理整体贯通,加快推进一批普陀特色应用。加强数字化应用场景的理论调研工作,积极做好相配套的理论体系与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将数字化改革实践固化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优化业务协同流程、提升整体智治水平的制度规范。

(四)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发挥法制参谋智囊作用,建立助企纾困政策优先审查机制,助推惠企利民增量政策出台。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开展定期文件抽查和实施后评估。持续推进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标准化建设,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五)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选树一批优秀执法指导案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并加强新兴领域执法难点研究和解决。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加强科技赋能,不断提升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持续加大基层法治力量培育力度。全面推进镇(街道)法治综合化改革,发挥沈家门街道创成法治舟山(法治政府)示范乡镇(街道)的示范作用,推进六横、虾峙、桃花等3个镇创建任务落实。加强对基层法治人才的招引、培育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积极助推乡村振兴、海岛共富。

(七)持续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强化源头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坚持“应调尽调、调解优先”原则,将行政调解贯穿行政争议处理全过程。巩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完善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败诉预警、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发案量、败诉率、负责人出庭率、诉讼调撤率四项指标“两控一稳一升”。

(八)持续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组织落实全区“八五”普法中期总结验收工作。继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青少年、老年人、渔农民、新居民等重点对象开展法治教育。深耕“法随远洋”品牌、扩大《按理说法》等本土类电视节目知晓度;继续抓好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双月十日”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推动法治普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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