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008737926X1/2023-150281 公开日期 2023-04-27
发布机构 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文号
组配分类 其他公告 主题分类 工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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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消保委发布“五一”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2023-04-2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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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不少消费者都在筹划着出行游玩、释放身心,今年五天的“五一”假期将会迎来一波出行高潮。从普陀前段时间的消费投诉情况看,在线酒店预订等消费投诉量有所提升。消费者在“五一”假期集中游玩、购物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景区、酒店、道路交通等供需不平衡的压力与矛盾,或是不良商家采取不正当经营手段“浑水摸鱼”从中获利,从而引发消费纠纷。那么,今年“五一”消费者如何防范“人在囧途”?遇到消费纠纷怎么办?

一是行程规划需做细。消费者在出行前一定要下足功夫,做好出行规划,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景点的限流制度、往年景区人流状况、天气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提前预约等,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避免将游山玩水变成看“人山人海”,降低出行体验。选择近郊自驾游的,一定要留够充足旅途时间,制定宽松弹性的出行计划,要留意高速路的交通状况,防范高峰休息区如厕难的风险等,错峰出行、文明出行。

二是购物跟团要谨慎。外出游玩难免会购物消费,消费者在旅游景区购物时一定要保持理性,不偏信商家宣传,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核实商品价格,最好能够货比三家,切勿只看了一家就急着下单;尽量不在旅游景区特别是流动小商贩处购买贵重物品,购买当地土特产的,还要注意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没有变质等。跟团出行一定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高、口碑较好的旅行社,签署旅游服务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明确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切勿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旅游团”或者“0元旅游团”,以防落入“黑中介”“黑导游”精心设计的“陷阱”。

三是聚餐饮食应节约。消费者要积极响应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养成文明健康用餐的好习惯。“五一”聚餐时,要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主动践行“光盘行动”。

四是正当权益要维护。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本着合法、正当、公平原则,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和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如果商家拒不遵守其承诺或者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可拨打商家所在地的12345投诉。如果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或者有重大隐患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也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普陀消保委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以及有品质、有温度的服务。一是要做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二是要重视对服务合同的履行;三是要保障消费者安全权;四是要坚守法律底线合规经营,诚信经营;五是重视消费者诉求,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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