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沈家门街道大浦湾一区(原大浦湾拆迁区域在建安置房)每日都有大型机器在施工,噪音过大,影响住户正常生活,要求部门检测噪音分贝是否超标,要求调查核实
发布日期:2023-05-0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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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投诉时间:2023.4.10             答复时间:2023.4.26

调处情况:

经核实,投诉反映的为大蒲湾地块安置房工程,该工程由舟山普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信实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10日,目前该工程正处于桩基工程阶段,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为桩基、挖机等。

2023年4月12日我局对大蒲湾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蒲湾新村24幢7楼户外(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工地场界噪声排放值为65db(A),未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场界昼间70db(A)限值,但蒲湾新村24幢7楼户外(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测量值为71.2db(A),已超过了《舟山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调整)》1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昼间55db(A)的规定,主要影响来源应是工地施工噪声。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已要求该公司落实整改,该公司将做如下整改:1.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作业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1:00-6:00,禁止非施工时间内使用破碎机等大型噪音机械。节假日(包括周末)调整桩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延后至8:00以后施工;2.严格控制桩基数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预计4月26日完成桩基施工全部退场;3.在靠近居民区方向加装噪声仪,实时做好噪声的监控,发现存在噪声超标情况及时进行施工调整;4.后续施工阶段如需使用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将安装隔声板,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月25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进行复查,该工地的高噪声设备桩基已退场,目前正在挖地下室,现场主要设备为挖机和运输车辆,靠近居民区的噪声仪已安装,现场施工噪声已明显下降。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该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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