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不动产证明》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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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号:普登(2023)第848号

经审查,下列不动产抵押金额已偿还结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其予以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普陀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437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普陀支行

抵押权

330903010027GB01026F00110014

普陀区东港街道新岭一路300号金麟府12幢一单元801室


公告单位:舟山市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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