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普登(2023)第848号
经审查,下列不动产抵押金额已偿还结清,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其予以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19)普陀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437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普陀支行 | 抵押权 | 330903010027GB01026F00110014 | 普陀区东港街道新岭一路300号金麟府12幢一单元801室 |
公告单位:舟山市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