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51906663A/2022-149156 公开日期 2022-09-19
发布机构 虾峙镇政府 文号 -
组配分类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LPTD99C-2022-0002    
关于《虾峙镇旅游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2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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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虾峙镇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旅游领域政策制订备受各级政府重视,国家、省、市连年推出了一系列加快旅游业培育的新方针、新措施。国务院自2012年以来,每年一个纲领性文件,推动旅游业的深刻变革;近年来,旅游发展虽然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在政策配套上的反差则事实存在。

疫情时期文旅产业业态调整等众多问题,当下立足全域旅游发展需求,策应实际、呼应上层,在优化旅游发展政策上做好文章,制订全面可持续的扶持政策,为进一步加大文旅行业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文旅企业打造更好的文旅产品,为切实促进我镇旅游行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我实际,我启动了《虾峙镇旅游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

二、制定依据

《虾峙镇旅游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4]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发〔2011〕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40号)、《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普政发〔2016〕39号、《关于加快推进海岛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舟普政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三、主要内容

《虾峙镇旅游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17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依据目的、组织架构等相关概念、投资阶段运营阶段、旅游业态配套建设、提升阶段、考核流程、考核等次认定及考核结果运用等。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虾峙镇旅游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由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村镇建设(旅游发展)办,解读人:徐振东;联系方式:0580-6056330

文件原文:虾峙镇旅游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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