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部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朱家尖街道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好相关工作。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朱家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2022年朱家尖街道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普-朱管委会防汛防旱防台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暴雨、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洪涝台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工作依法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在普朱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管委会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朱家尖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内防汛防台工作的责任主体。街道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防汛防台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防御,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防汛防台,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军民结合的防御体系。防汛防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 防汛防台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朱家尖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朱家尖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内防汛防台工作的责任主体。朱家尖街道办事处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防台工作。
朱家尖街道设立防汛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街道防汛防台工作,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指办),负责防指日常工作。
街道防指总指挥由街道书记及主任共同担任,副指挥由分管副主任担任,防汛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
街道防指下设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抢险救援组、宣传报道组、后勤服务组5个工作组。
朱家尖街道防汛防台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责任人、职责详见附件一。
2.2 办事机构
街道防指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日常工作,街道防指办设在街道综合安全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山洪灾害、人员转移避险、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行政村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5)负责汛期24小时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2.3 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
所辖各村委会、社区设立防汛防台工作组,在街道防指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防台工作组由村、居委会负责人组成。
2.4 其他防汛防旱机构
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管委会、街道人民政府防汛防旱(台)指挥部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3 基本概况
3.1 流域概况
29°50'~29°27',东经 122°19'~122°26'范围内,南北长约 26km,东西宽约6km~12km。朱家尖街道的陆域面积为74km²(朱家尖本岛面积 72 km²),是舟山群岛中的第五大岛。朱家尖岛与外围岛屿的最远距离都不超过5km,岛东部和东北部隔伊佛兰水道与洛迦山、柴山、白沙山对峙相望;北面隔莲花洋与普陀山、拄子山遥遥相对,距普陀山岛 2.5km;西北部与城区沈家门有一水之隔,相望约 2km;西部与福利门水道相隔,与西闪岛、东闪岛、登步岛相望;南面和西南面有美鱼洋和乌沙门与西峰岛、桃花岛、乌拄山相对应。朱家尖与普陀山一起被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普陀旅游金三角”核心区域的组成部分。
3.2 气象
朱家尖属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海洋型气候,常年温和湿润,冬暖夏凉,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 16.1℃,最冷为 1 月份,平均温度 5.5℃,8 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 26.9℃,常年日照时数 2150.7 小时,年太阳辐射总量113.5 千卡/平方厘米,全年≥10℃活动积温 5009.6℃,无霜期 235 天。年平均降雨量 1200mm。年平均相对湿度 80%,属湿润或半湿润地区。
影响本区域灾害性天气主要为台风(热带风暴)、干旱、大风、暴雨和海雾等。大风风速25m/s,每年平均5次;暴雨一般出现在梅雨期和台风期间,以5月、8月、9月较多,台风7~9月最多,占78%,平均每年2.7次。49年中对本区影响最严重的台风,从风力看,1962年7号台风最大,平均风速达40m/s,阵风47m/s,但雨量只有20mm;从雨量看,1963年12号台风最大,降雨量达350mm,而最大平均风速只有26m/s;从风、雨二者影响均较严重的是 1977年8号台风,本区最大平均风速32m/s,阵风达43.9m/s,过程雨量达260mm。遇1997年11号强台风袭击,本区实测最大风速37m/s,降雨量190mm,潮位超历史记录。
3.3 社会经济情况
2021年全街道工业企业138家,规上工业总产值10.67亿元,渔船总数340艘,总功率84143千瓦,总吨位54325吨,小快艇84艘。
全街道辖区现有一线海塘11条(包括机场1条),总长约16.05公里,保护人口2.66万人,海矸22座36孔,小型水库9座,山塘24座,总蓄水量约390万立方米。
3.4 防汛防台防御重点
1.海塘方面:中盈海塘、连心海塘等一线海塘和一线排涝闸是今年的防台重点。
2.水库方面:全街道小型水库及山塘是今年防台的重点,应加强观察与巡逻,控制水位,特别关注翁浦湾水库及顺母红旗水库两座三类坝巡查及水位监测。
3.山洪灾害:认真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和山洪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发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重点是做好庙跟极高风险区和牛角湾高风险区安全监测工作,并落实顺母龙舌、顺母龙新、馒头蛟里岙、庙龙中龙、龙须竹园、东清、梓岙、修竹庵杨家、里漳州等一般风险区的防范工作。
4.隐患的居民住房:重点做好隐患居民住房居民撤离、安置工作。
5.渔船:渔船安全防台是我街道抗台工作的一大重点,因无安全的避台风锚地,全街道大部分渔船应外出逃洋避风。
6.渔业基础设施:筲箕湾海塘、月岙避风塘、樟州冷库码头、大黄岩码头、西岙渔用码头因朝向不利,防汛能力弱,也应加强防范。
7.汛期排涝:因全街道大部分地块地势较低,区域性调蓄能力差,排水线路长,西南涂围垦导致四丈河和石牛江河(朝南)入海口受阻,排涝能力下降,加强汛期排涝工作是防台汛的重点之一。
8.其它方面防台重点主要有:盐场、大润航道等企业;交通道路、通讯、电力、景点设施等公用基础设施,城区在建工程和广告牌等。
4 预警及响应体系
街道防指利用并整合防汛(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预警系统资源,建立防汛防台预警信息发布共享机制和平台,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发布的主体、途径和对象。接到可能致灾的信息,要立即向可能致灾的地区防汛防台机构发出预警,并召有关单位进一步会商,研究防御对策,落实措施。在防汛(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在向本部门、本系统和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街道防指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及各网络责任人;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及各网格责任人要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不留死角。建立完善防汛防台应急响应机制,并逐步达到“街道自为战、村自为战”要求。
(1)当预报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时或上级防指及有关部门发出洪涝、台风预警时,街道防指按预案及时作出部署,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及有关责任人发出预警;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按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并通知有关负责人及各网格责任人上岗履行职责。
(2)当巡查员、监测员、预警员等网格责任人发现可能出现灾害性天气、致灾洪涝、险情等时,应立即向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负责人和街道防指报告;街道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应及时处置,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并向上级防指报告。
(3)当出现洪涝台灾害征兆或出现险情、灾情时,街道防指和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应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当山塘水库、堤防出现险情时,应立即组织当地及临近抢险力量投入抢险,并向管委会防指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出水利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抢险,并按预案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当出现有人被洪水围困以及被山体滑坡、泥石流、倒塌房屋掩埋等时,应及时组织解救,必要时请求上级防指支援。
5 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各类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如下:
事件等级 | 事件分级 | 应急处置程序 |
一般洪涝台旱灾害 (Ⅳ级)事件 | (1)洪水一般(Ⅳ级)事件 ①实测有本街道镇日面雨量达到70毫米以上,并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大到暴雨。②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将发生100毫米以上降雨。 (2)台风一般(Ⅳ级)事件 市气象台布台风消息,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台风7级风圈将影响普朱区域,或近海热带低气压将对我管委会造成影响,并可能有8级以上阵风影响。 (3)抗旱一般(Ⅳ级)事件 朱家尖供水水库蓄水率≤35%,且>29%。 | ①街道防指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发展变化,气象水文部门加强监测预报; ②通知各村各单位进行防台检查,重点是危房、山洪易发区、低洼易涝区、船只避风港等; ③检查防汛会商系统运行情况。 |
较大洪涝台旱灾害 (Ⅲ级)事件
| (1)洪水较大(Ⅲ级)事件 实测有本街道镇日面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并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大到暴雨。 (2)台风较大(Ⅲ级)事件 市气象台布台风警报,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台风10级风圈影响我管委会;或受台风影响普朱区域会实况已经出现9级阵风,并预计可能增强到10级以上。 (3)抗旱较大(Ⅲ级)事件 朱家尖供水水库蓄水率≤29%,且>24%。
| ①街道副指挥进岗,部署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及时处置本辖区内洪涝台旱灾情,有关情况及时向管委会防指报告; ②驻村干部督促各村开展工作,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防旱防台准备; ③检查各村防汛防台责任人、预警监测员、应急抢险人员到岗情况和物资落实情况; ④对防汛防台任务重的区域,驻村干部提前下村,指导、组织村或企业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⑤做好危房、船只避风港、山洪易发区等危险区块的保安加固措施; ⑥做好各类人员的撤离准备; ⑦及时上报管委会防指防汛物资、人员转移、抢险队伍准备落实情况。 |
重大洪涝台旱灾害 (Ⅱ级)事件 | (1)洪水重大(Ⅱ级)事件 实测有本街道镇日面雨量达到130毫米以上,并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暴雨。 (2)台风重大(Ⅱ级)事件 市气象台布台风警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普朱区域受到台风10级风圈影响;或受台风影响普朱区域实况已经出现10-11级阵风,并预计增强到12级以上;或市气象台布台风紧急警报。 (3)抗旱重大(Ⅱ级)事件 朱家尖供水水库蓄水率≤24%,且>20%。
| ①街道防指指挥到岗,加强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旱情、工情等变化情况,对全街道镇防汛防旱防台工作作出部署,发布预警,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管委会防指; ②各抢险队员集结待命,全体防汛人员进岗,下派防汛工作组到各村检查、督促和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③按预案要求组织各类人员紧急转移; ④学校停课、企业停产、渔船进避风港,对重点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⑤定时上报人员转移、抢险救灾、防汛物资及避灾场所使用情况。 |
特别重大洪涝台旱灾害 (Ⅰ级)事件 | (1)洪水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实测有本街道镇日面雨量达到150毫米以上,并预报未来24小时内仍有暴雨。 (2)台风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市气象台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台风将登陆舟山或紧擦普朱,并伴有12级以上大风;或受台风影响普朱区域实况已经出现风速45米/秒以上大风,并将持续。 (3)抗旱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朱家尖供水水库蓄水率≤20%。
| ①街道领导进入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台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②各驻村干部到一线,重点落实人员转移工作和灾害预警工作; ③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反应抢险; ④对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撤离情况进行排查,对重点水利工程段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监测; ⑤特别注意和控制诱发灾害,维护治安,防范传染病,火灾、基础设施失事及其他灾害; ⑥每3小时汇总上报一次汛情、工情、灾情等防汛防台信息,宣传报道防汛动态和先进事迹; ⑦若接到超强台风紧急警报,则立即组织人员大规模转移;做好交通、电力、通讯等全面受损各自为战的准备,并向上级求助;确保信息公开,严厉打击编造谎言、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把握舆论主动权; |
6 应对措施
6.1洪水灾害
(1)按水库控运计划调度水利工程。
(2)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街道防指及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并根据潮位情况,及时开闸排水。
(3)当河道水位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当地应做好抢险准备。
(4)当地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
(5)应各村(社区)请求,街道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6.2台风灾害
(1)街道防指应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
(2)组织海上船只回港避风,落实无动力修造船舶安全监管措施。
(3)关闭海岛和沿海旅游项目及景区。
(4)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5)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交通管制等措施。
山洪灾害由属地负责处置。当气象部门发布突发性强降雨预报或监测到可能致灾的降雨,街道防指应:
(1)加强巡查监测,及时预警。
(2)各类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
(3)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4)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1)防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限水调水、应急送水、岛外运水、海水淡化等措施。
(3)条件许可时,向上一级防指申请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6.5 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街道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影响地区防指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管委会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管委会防指。
7应急响应变更和终止
(1)街道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我街道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高潮和暴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3)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街道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①全街道范围内的降水趋停,市气象台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②市气象台正式解除台风预警信号,且预报对我管委会已无明显影响;
③全街道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
(4)街道办、防指根据预案和当地的洪涝台旱和工情情况决定变更或终止应急响应。
8 灾后处置
洪涝台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和防指按照国家、省、市、管委会有关防汛法律法规及职责分工和有关专项预案,做好灾后处置工作。
8.1 善后工作
洪涝台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对影响当年防汛防台安全和城街道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各部门做好生活救济、卫生防疫、恢复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等工作。
8.2 灾后重建
洪涝台旱灾害发生后街道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8.3 灾害评估
街道防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防台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9 附则
9.1 宣传教育与演练
(1)宣传教育
每年组织1次以上各种形式的范围覆盖所有村(社区)的防汛宣传活动,及时公布人员转移方案,结合发放防汛防台资料、人员转移明白卡等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开展避险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2)培训及演练
对巡查、监测、预警、转移和抢险救灾等责任人进行集中培训,定期举行防汛防台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能力。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防旱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处置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