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75741680M/2022-139737 公开日期 2022-06-27
发布机构 东极镇政府 文号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29  17: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东极镇

机构简称

东极镇

机构负责人

虞卡华

机构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东极村庙子湖岛中街山路1弄22号

联系方式

0580-6048065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8:15——11:30 14:00——17:00 夏令时8:15——11:30 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机关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舟山市普陀区机构改革方 案》和《舟山市普陀区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党委是镇各种组织、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 东极镇政府依法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 东极镇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法规以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负责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 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二)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落实基 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 镇社区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 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三)负责拟订和实施经批准的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渔农村基础 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四)负责指导渔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促 3 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 渔农民增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五)组织实施与渔农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 康等方面相关政策。(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管理 工作。落实区域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 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 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七)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村工作,推进村民 委员会自治,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 系。(八)负责完善镇财政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镇财政管理。 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加强“三资”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镇、社区村政务、财务 公开。(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督等相关工作。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 解工作,化解渔农村社会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渔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十)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部门委托的行政 职能,承办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4 项。(十一)职能转变。加强和完善基层治理、综合执法、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加快推进城乡 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细化具体职责任务,完 善权责清单,推进职责体系科学化、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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