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203Y/2022-144749 公开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能源科)
发布日期:2023-07-1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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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负责人

陈春霞

机构地址

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6楼617

公开电话

0580-305926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

机构职能

分工职责: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督导。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承担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审核工作。衔接协调功能区发展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全区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完善政策衔接协同机制。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区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参与制定推动全区金融业发展改革的重大政策,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统筹全区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按分工承担企业债券管理工作。拟订创业投资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 承担“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交流合作和平台建设。负责全区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负责能源运行调节,拟订能源运行调节政策。实施全区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能源)法律、法规及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全区能源生产、 经营及利用状况进行指令性和周期性监察、监测,依法查处能源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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