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002639203Y/2023-144740 公开日期 2023-02-06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组配分类 下属单位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防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07-13  16: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简称

区人防事务中心

机构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天大道2512号

联系方式

0580-305012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

机构职能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依法督促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并协助同级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市防卫建设;
(二)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对公民进行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对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方案、战时人员隐蔽、重要目标防护、空情保障、医疗救护、物资和水源供应,以及其他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
(四)制订组织实施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加强对现有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抓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落实工作;
(五)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维护管理;
(六)组织训练通信、防化防疫、医疗救护、抢险抢修、消防、治安、运输七支群众防空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演习计划及实施方案;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八)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点防护目标并报区政府审批,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采取防护措施,制定战时抢修方案;
(九)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及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负责监督检查本区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开展人防平战结合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人防设施进行开发,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强人防自我发展能力;
(十一)承办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区政府、区人武部、区国动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战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军事机关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适时开设指挥所,实施有效指挥。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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