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03778298477X/2022-140140 公开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组配分类 下属单位 主题分类 机构编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发布日期:2023-07-14  15: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机构简称

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

机构负责人

杨莹

机构地址

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10楼1019办公室

联系方式

0580-3016699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机构职能

(一)根据国家、 省、 市、 区安全生产和灾害救助、 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 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以及地质灾害、 水旱灾害、 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 防震减灾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依法承担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查处辖区内违法案件。

(三)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四)承担全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指导镇(街道) 、 区属功能区管委会的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建设工作。

(五) 完成舟山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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