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03665197952Y/2023-151938 | 公开日期 | 2023-07-17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第一章 采购公告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普陀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就2023年普陀环卫报废车切割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合格供应商条件:供应商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二、投标报价包含完成切割、运输、税金、场地清理及垃圾运输、售后、招标服务费(4000元)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注:招标服务费(4000元)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三、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8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报名(普陀区东港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1001室),随带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采购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 9 时 30 分。
地点: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1002室) 。
五、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或导致废标。
六、投标单位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向代理单位进行询问,并由代理单位进行解答。
七、投标人将投标书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的要求见采购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1002室),投标报价不得涂改。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八、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在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全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十、乙方付款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割工作。
十一、代理联系方式:13506805433 龚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