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鹁鸪门船厂船排海域使用权续期、变更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21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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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鹁鸪门船厂对位于桃花镇鹁鸪门北侧海域的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鹁鸪门船厂船排项目提出续期、变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3年07月21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066175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711605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面积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申请时间

船排

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鹁鸪门船厂

桃花镇鹁鸪门北侧海域

0.1092公顷(其中港池、蓄水等面积由0.112公顷变更为0.1092公顷)

工业用海——船舶工业用海

港池、蓄水等

拾陆年(2037年12月31日止)

附位置图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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