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普卫〔2023〕45号)的有关规定,经托育机构自愿申请,区卫健局审核,现将普陀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3年7月8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普陀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蒋巧,联系电话:0580-3802740,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楼。
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日
索引号 | 11330903002639107M/2023-151638 | 公开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机构 | 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其他公告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根据《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普卫〔2023〕45号)的有关规定,经托育机构自愿申请,区卫健局审核,现将普陀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于2023年7月8日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普陀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蒋巧,联系电话:0580-3802740,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楼。
普陀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