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2023年7月,分局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共接受政务咨询投诉举报370件(咨询4件、投诉212件、举报154件),其中12345系统转办216件、全国12315分流124件、夜间应急联动转办0件、区应急指挥平台转办0件、来人来电来函30件,诉调对接对接1件、ODR企业调解2件。
二、分流及办理情况
7月份,受理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370件,已办结275件,未办结95件,具体分流及办理情况如下:
序号 | 处理部门 | 分流件数(件) | 办结件数(件) | 未办结件数(件) | ||
咨询 | 投诉 | 举报 | ||||
1 | 消保科 | 1 | 203 | 11 | 189 | 26 |
2 | 机关党委 | 1 | 2 | 3 | 0 | |
3 | 许可科 | 1 | 3 | 4 | 0 | |
4 | 信用科 | 1 | 1 | 0 | ||
5 | 特设科 | 3 | 3 | 0 | ||
6 | 执法队 | 1 | 8 | 5 | 4 | |
7 | 沈家门所 | 58 | 24 | 34 | ||
8 | 东港所 | 66 | 42 | 24 | ||
9 | 水产所 | 1 | 1 | 0 | ||
10 | 展茅所 | 2 | 1 | 1 | ||
11 | 桃花所 | 8 | 2 | 6 |
三、咨询投诉举报件情况
1、分局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共接受各类咨询投诉举报370件,受理370件,其中受理各类咨询4件、已处置4件,咨询办结率100%;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212件,已处置188件、投诉处置率88.68%,调解成功110件、调解成功率58.51%;涉及争议金额9.708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355万元。受理各类举报154件、已办结83件,办结率53.90%。
2、投诉举报现场处置6件,来人来函30件。
3、信访转办情况:
(1)2023年7月24日受理投诉人来人反映“其孩子14周岁系未成年人,于7月22中午12时,在家长未知情的情况下前往普陀区和津广场一楼“冰雪蜜城”奶茶店附近的“博发通讯手机维修中心”使用现金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共支付现金260元,店内销售人员承认该手机系店内出售,商家联系电话:15168095600,其认为商家不该向未成年人出售手机,要求部门协调退款。希望通过中心转相关部门处理,请调查核实”的事项,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退款,要求投诉人携带小孩身份证、手机,投诉人表示满意。2023年7月25日11.22分回复投诉人,经办人:李优波 联系电话:0580—6876726。
(2)2023年7月21日受理投诉人来电反映“其在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滨港西路144号“壮瑶头疗文化馆”被护理师推荐办理了皮肤护理抗衰提升的套餐,共充值9800元,可享受服务30次,期间报手机号码即可消费,后其发现体验时为其服务的技术老练的师傅在充卡后换成了学徒,学徒技术不佳体验感极差,其申请退卡遭拒,老板手机号码18857087256,目前已消费8次,求助部门协调退卡退回剩余未消费的金额。希望通过中心转相关部门处理,请调查核实”的事项,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7个工作日内退款4000元。2023年7月25日15:34回复投诉人。经办人:周勇,联系电话:6876726。
(3)2023年7月12日受理投诉人来电反映“7月7日其与孩子(吴皓轩)在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248号‘外滩1号粥店’吃早餐,发现鸡蛋、炒面和米醋中均有小飞虫,向老板反映后,老板表示系正常情况,食用后孩子呕吐不止并被送医就诊。现要求部门协调商家赔偿医药费605元并额外赔偿1000元,即共计赔偿1605元。希望通过中心转相关部门处理,请调查核实”的事项,经调解,被投诉人同意补偿投诉人1000元,投诉人表示接受。2023年7月14日17时12分回复投诉人。经办人:张海涛,联系电话:0580-6876793。
四、值班备勤注意事项
1、在值班时段内,值班人员个人手机和应急电话需始终处于开机状态,值班人员不得饮酒,注重仪表,有执法证件的必须随身携证;
2、因白天也有警方协办件或应急联动演练,应急联动值班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做到值班手机、执法包随身携带,并注意值班手机电量,及时充电防止断电关机;
3、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汇报现场情况,处置完毕后应在次日上班第一时间将处置情况提交给分局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由投诉中心通过专用网络平台提交至区应急联动中心;
4、值班期间驾驶员、车辆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值班驾驶员如动用12315执法车辆,应做好出车记录;
5、分局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统一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各单位收到的咨询投诉举报,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转至分局投诉举报处置中心,请应急联动值班的同志在1个工作日将出现场工单和处置情况报中心。